属于,但不减去而是加。
资产减值损失是所得税调整项。应将总利润添加到资产减值损失中以获得应税收入,因为这部分损失未被税务局确认,并且因为这部分损失导致利润变小。。因此,税务局认为这部分不能从利润中扣除,因此必须加以补充。
根据审慎原则,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即可收回金额)。其中,如果账面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其下部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较高的部分(即高于账面价值而低于原始账面价值)抵销了当期的减值损失,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属于未批准准备金。花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扩展数据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可扣除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支出: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征收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损失。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费用。
7.未批准储备金的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收入金额将从营业税中扣除,但不扣除增值税。
增值税是额外价格,不影响企业的损益,与企业的利润无关。因此,不存在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问题。如果是由于特殊原因将VAT包含在成本费用中,则将其包含在成本中。费用不单独计算。
应税收入=营业利润+损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和附加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金融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失利
如果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应采用经批准的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法:
1.会计帐簿可能未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设置,或者会计帐簿应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动作设置;
2.只有总收入可以被准确地计算,或者收入金额可以被核实,但是其成本不能被精确地计算;
3.仅可以准确计算成本费用,或者可以验证成本费用,但不能准确计算总收入;
4.无法正确地计算总收入或成本费用,并且很难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纳税信息;
5.尽管帐户设置和会计核算均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要求保留相关的帐簿,凭证和相关的税收信息;
6.如果发生了纳税义务,则在税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处理纳税申报,并且税务机关命令纳税人在期限内进行申报,但纳税人仍未能在截止日期之后声明。
实施公司所得税的影响如下:
1.使国内外企业站在公平竞争的起跑线上。新税法从五个方面统一了国内外公司的所得税制度: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各类公司的所得税待遇相同,在公平的税制环境下使国内外公司平等竞争。
2.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投资能力。新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对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设立的营业场所实行汇总纳税。这使得汇总后计算出的同一法人的收入和成本降低了企业成本并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3.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新税法通过降低税率和放宽税前扣除标准,减轻了企业税负,增加了企业的税后盈余,有利于加快企业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本提升的进程,并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5.有利于提高外国投资的质量和水平。在新税法实施之前,外资企业的名义企业所得税率为33%。新税法实施后,名义税率降至25%,比原税率低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