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工造成的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帐户,而不应计入管理费用帐户
2.停工造成的损失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支付。会计计算是否标准化不会影响其税前扣除。
正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全部补偿,可以按照对方的收据或所附部门约定的内容核算,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与收入有关的合理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亏损和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