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后节税技巧

提问时间:2020-03-09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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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9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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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税不是偷税!这几个税收常识,一定牢记

节省税款不是逃税。记住这16个常识税!

1.小规模纳税人的每月(每季)增值税免税率是多少?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活动,每月总销售额不超过100,000元(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每季度不30万元以上),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是通过合并计算还是单独享受免税销售?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使用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活动(包括商品,服务,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的销售)来计算销售总额,以确定他们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3.小型纳税人出售房地产可以免税吗?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季度)总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则所有销售(包括房地产销售)均可享受免税政策。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季度)总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那么从不动产销售中获得的销售将无法享受免税政策。但是,在扣除当期发生的不动产销售额且不超过免税标准的情况下,从商品,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销售中取得的销售额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例如:

范例1: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年1月出售了40,000元的商品,提供了30,000元的服务并出售了20,000元的房地产。销售总额为90,000元(= 4 + 3 + 2)元,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纳税人销售商品,劳务和房地产销售9万元,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示例2: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年1月出售了40,000元的商品,提供了30,000元的服务以及出售了100,000元的房地产。总销售额为170(= 4 + 3 + 10)百万,不包括不动产的销售额为70(= 4 + 3)百万。纳税人的商品和劳务销售额可达到7万元。为享受免税政策,房地产销售收入人民币十万元应按规定征税。

4.如何确定应用增值税差异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销售?

在适用增值税差额税收政策的情况下,将差额后的余额用作销售额,以确定其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例如,2019年1月,建筑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获得了20万元的建筑服务收入,同时又向其他建筑公司支付了12万元的分包费,扣除了小规模纳税人套餐后的销售额为8万元,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享受当月的免税政策。

5.在固定时期内缴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自愿选择每月或每季度缴税?

小规模纳税人可能有不同的免税政策,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

示例1:2019年1月至3月,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分别为50,000元,11万和12万元。如果按月纳税,一月份仅可免税5万元;如果按季度纳税,则由于该季度的销售额为280,000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因此所有280,000元都可享受免税。

示例2:2019年1月至3月,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分别为8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如果按月纳税,那么一月份可享受免税额8万元。如果您按季度纳税,则由于该季度的销售额31万元已超过免税标准,因此31万元将没有资格获得免税。

基于上述情况,为了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该政策,在固定时期内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其实际业务情况选择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纳税。但是,一旦选择,就不能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更改。

6.其他人如何以一次性租金的形式出租房地产而获得的租金收入免税?

以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付款)的形式出租房地产的其他个人可以在相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配。分配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税。

7.应按照现行法规缴纳增值税预付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预付款地点实现的每月(每季度)销售额是否不超过免税标准,他们是否需要提前付款?

根据现行法规,应提前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例如:提供跨地区的建筑服务,出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其中每月(每季度)销售预付地点不超过对于免税标准,无需在当期预缴税款,也无需填写“增值税预付税表”。如果已经预缴税款,则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款。

8.当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售预售增值税用于房地产销售时,如何应用免税政策?

出售房地产的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自雇企业应根据其销售,纳税期限和其他现行政策和法规,决定是否预付增值税。例子:一个单位卖出的房地产销售额为20万元。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您选择按月纳税,并且房地产销售额超过每月免税额10万元,则应在房地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第二种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选择按季度纳税,并且房地产销售额不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房地产所在地提前缴税房地产。

9.其他人如何出售不动产?

其他个人按税率出售房地产,并根据现行政策继续征收和免征增值税。例如,如果其他已出售住房两年的个人符合免税条件,他们仍然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按规定纳税。

10.实行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报税表?

对于实行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100,000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则填写销售额)“在“免税销售”列中,具体为:

(1)如果纳税人注册类型为“个人”,则填写第11栏“销售额尚未达到阈值”;

(2)如果纳税人注册的类型不是“个人”,则在第10栏中填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免税销售”;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形式的第10栏和第11栏不能同时计算。

11.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季度)销售额不超过免税标准,如何开具一般增值税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税收控制设备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而无需支付增值税。

在2019年1月,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季度)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但已经为当期开具的普通发票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纳税申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款。

12.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季度)销售额不超过免税标准,那么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它已包含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中,它可以继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计算并支付增值税。如果通过销售获得的房地产需要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则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发行。

(2)如果其本身不属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行计划,则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并计算并缴纳增值税用于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3)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当期支付的税款可在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收回或专用红色退还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信件发票是按照规定开具的。税。

13.自2019年1月1日起,住宿,建筑,认证和咨询,工业和信息传输,软件以及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已被纳入增值税发票开发试点行业,可以自己发行增值税发票的销售标准发生了什么?

自2019年1月1日起,已纳入自发行特价机票试点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标准已调整为每月人民币100,000元(季度销售额为人民币30万元) ),其他事项应当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14.在2019年,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移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自2019年1月1日起,在转让注册日期之前连续12个月(税期为1个月)或连续四个季度(税期为1个季度)都没有累积销售。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原始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和增值税改革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在2019年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让登记日之前的营业期少于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根据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实行增值税差别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确定差额之前的销售额是否符合转让登记标准。

15.纳税人转让注册后,如何处理销售折扣,暂停或退货的情况?

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由重新注册的纳税人出售或购买的商品,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如果从下一个纳税期间开始发生销售折扣,暂停或退货-注册日期,重新注册日期应统一调整当期(即一般纳税人申报的最后一个期间)的销项税,进项税和应交税款。

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小于转让登记日当期报告的应纳税额。当发生销售折扣,暂停或退货时,填写小批量申报表的预付款栏。应付税款已抵销;如果不足,将结转到下一个期间。

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后的少缴税额大于转让登记日当期宣布的应纳税额,并从“应扣除的进项税额”中扣除;扣除后仍有余额是的,它是通过税收评估调整模块来支付的。

16.重新注册为一般纳税人后,我可以重新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选择在2018年重新注册的纳税人仍可以选择在2019年重新注册。但是,如果您选择在2019年重新注册,则在重新注册为一般纳税人后,您将不会重新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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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甲供材”的节税技巧

首先,营改制前后“物资供应”之间的区别

1

“材料”的定义

根据财税[2016] 36号附件2的规定,材料A的供应是指承包商或所有者购买并移交购买的设备的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和电力,材料和权力建筑企业进行施工的建筑工程现象。

根据此规定,如果承包商要承包的建设项目的自购材料为零,则承包商的合同即为承包商的合同。

业主或承包商购买的材料,设备或建筑配件在整个建筑项目成本中在“ A物料”中所占的比例,只要业主购买了该项目,税法就没有规定即使所有者购买了一美元的材料,所使用材料的行为也是“材料供应”现象。

2

改革前后的差异

(1)“ A物料”的成本会计差异

业务改革和增加后的“ A物料”直接在承包商或所有者处计算,物料供应商直接向承包商或所有者开具物料发票以进行会计处理。

并且,在业务改革前的“材料供应”分为“设备和装饰材料供应”和“设备和装饰材料以外的材料供应”。

其中,“用于设备和装饰材料的材料供应”直接在承包商或所有者处计算,即与业务改革后的“材料供应”相同。建筑企业使用“设备和装饰材料以外的材料供应”进行成本核算,材料供应商直接向建筑企业开具材料发票以进行会计处理。

(2)建筑企业的产值中是否包括“供应材料”之间的差异

营业改革后的“ A物料”不包括在建筑企业的产值中,也就是说,“ A物料”不包括在建筑企业进行项目结算时的结算价格中。

营地改革之前的“材料供应”,其中“设备和装饰材料的材料供应”不包括在建筑企业的产值中,与营改增后的“物资供应”。建筑设备产值中包括“设备和装饰材料以外的材料供应”。

(3)建筑企业是否为“材料供应”支付增值税之间的区别

建筑企业不为“材料供应”支付增值税。

因为“供应物料”在承包商处进行成本核算,所以如果承包商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条件,则“供应物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合同中一方享受扣减,并且“建材公司”的成本发票不计算在建筑公司,也不包括在建筑公司的产值或收入中。

(II)与“供应材料”相关的税收相关风险,并避免了签订合同的技巧

1

“一种供应材料”的税收风险分析: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的困境

财税[2016] 36号附件2规定:“一般建筑纳税人可以选择对甲方提供的建筑服务采用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

在本文档中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单词“是”。具体的含义是,只要发生“物资供应”现象,建筑公司在增值税计算方法上就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您可以选择常规增值税计算方法或简单增值税计算方法。

据此,“材料供应”的税收风险主要反映在建筑公司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的两难境地,即当建筑公司签署“供应税”时材料所有者的合同”,这是选择增值税是按一般税法还是简化税法计算?

由于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法来计算增值税,因此可以扣除进项增值税,而选择简单税法来计算增值税的项目则不能扣除增值税。进项增值税。

2

在“ A物料”中选择建筑企业一般和简单税款计算方法的关键点

(1)确定“ A物料”中建筑企业的销售额

财税[2016] 36号规定:“销售是指纳税人为应税行为获得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除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同时,财税[2016] 36号附件2规定:“如果试点纳税人在提供建筑劳务时采用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则从所有价格和价外支出为销售额。 ”

根据上述政策,建筑企业在“供应材料A”中计算的增值税销售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在建筑公司选择一般税款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的情况下,销售金额是指从承包商或业主那里收取的全部价格和标价过高的费用,用于建筑公司;

其次,在建筑公司选择一种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的情况下,销售金额是建筑公司从业主那里收取的所有价格和价外支出的余额减去分包付款的支付。

(2)“ A物料”中建筑企业增值税计算方法的选择分析

根据财税[2016] 36号附件1:《将营业税转为增值税的试点实施办法》,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1%,而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为设备,材料和动力一般为17%。

基于此,可以在“ A物料”中大致计算出选择建筑公司增值税计算方法的临界点。

假定“供应商A”合同中商定的总项目价格和税金(项目成本为税前项目成本+税前项目成本×11%)(不包括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甲方是甲,那么建筑企业采用一般税法和简化法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如下:

①根据一般税收计算方法应缴的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建筑业公司购买的物料的A×11%÷(1 + 11%)进项税= 9.91%×建筑业公司购买的物料的A进项税

②根据简化方法应缴的增值税为:

应付增值税= A×3%÷(1 + 3%)= 2.91%×A

③两种方法下相同税收负担的​​临界点:

9.91%×A-建筑企业购买的建筑材料进项税= 2.91%×A

推论:

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进项税= 7%×A

④通常,建筑企业购买的机电装置和钢结构装置的材料的适用税率通常为17%,因此得出以下临界点:

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进项税=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的总价和税××17%÷(1 + 17%)= 7%×A

⑤从中计算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购买的总材料,材料,税金和材料= 48.18%×A

⑥从事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建筑公司购买自己30%的材料,包括沙子,砾石,砖和混凝土。扣除了大约17%的钢筋建筑材料,因此得出了临界点:

建筑业企业购买的物料进项税=建筑业企业购买的物料总价和税收×17%÷(1 + 17%)×70%+建筑业企业购买的物料总价和税收×3% ÷(1 + 3%)×30%= 7%×A

⑦由此计算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材料,税金和材料总数= 71.86%×A

【结论】

在A物料模型下,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法或简单税法的临界点参考值为:

①从事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的临界点参考值为:

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材料总价格和税费= 71.86%×供应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格和税费

具体是:

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材料价格和税金总额> 71.86%×材料A的供应合同中约定的建筑材料的价格和税金总额,选择一般税法是有利的

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的总物料价格和税金小于71.86%×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总价格和税金,因此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是有利的

②建筑企业机电安装和钢结构安装关键点的参考值为:

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材料总价格和税费= 48.18%×供应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格和税费

具体是:

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的总物料价格和税金> 48.18%×物料A的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的总价格和税金,有利于选择通用方法

建筑公司购买的材料的总材料价格税少于48.18%×项目价格和材料供应合同中商定的税金的总价。

因此,建筑企业购买多少建筑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或者多少供应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是选择税金计算方法的关键!

[情况1]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总价和税金> 48.18%ד材料供应”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总价格和税金,一般税收计算方法的分析

江苏省的一家公司委托一家中国精业公司来建设主题公园项目。项目合同总成本为1000万元,物资部分为600万元,其中“ A物资”为200万元;安装部分400万元。中国精业将1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分包给了中冶研究院。(假设所有已购买物料的增值税发票为17%)

①根据一般税收计算方法应缴的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金额=(1000-200)×11%÷(1 + 11%)-[(600-200)×17%÷(1 + 11%)+ 100×11%÷(1 + 11%)]

= 79.27-(61.26 + 9.9)

= 8.11(万元)

②简化税项下应付的增值税为:

应交增值税=(1000-200-100)×3%÷(1 + 3%)= 20.38(万元)

因此,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材料总价格和税金为422 [400万元((1 + 11%)×(1 + 17%)]> 48.18%×规定的项目总价格和税金在“供应材料”合同中是800万元= 3854.44万元。选择一种一般的税款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比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更经济实惠127,200元(20.38-8.11)。

【案例2】对建筑公司购买的材料的总价格和税款的一种简单的征税方法的分析<48.18%ד A供应”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的总价格和税款

江苏省的一家企业委托一家中国景业公司建设主题公园项目。该项目合同总费用为1000万元,材料部分为600万元,其中指甲供应为500万元。安装部分为4亿元。一万元。中国精业将1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分包给了中冶研究院。(假设所有已购买物料的增值税发票为17%)

①根据一般税收计算方法应缴的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金额=(1000-500)×11%÷(1 + 11%)-[(600-500)×17%÷(1 + 11%)+ 100×11%÷(1 + 11%)]

= 49.55-(15.31 + 9.9)

= 24.33(万元)

②简化税项下应付的增值税为:

应付增值税=(1000-500-100)×3%÷(1 + 3%)= 116,500元)

因此,当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总材料价格和税金为105.4万元[100万元(1 + 111%)×(1 + 17%)] <48.18%×商定的项目价格时“供应材料”合同税收总额为500万元= 234万元。选择一种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比选择一种通用的税款计算方法更经济实惠126,800元(24.33-11.65)。

3

建筑公司“ A供应”税收相关风险控制的合同签署技巧

通过以上分析,在业务改革扩大之后,当建筑公司与业主或承包商签署“供应”合同时,控制多付税款的合同签署技术为:

(1)安装机电装置和钢结构的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收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时,必须在供应合同中争取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总材料价格和税金A的> 48.18%ד“ A供应”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总价和税金。

(2)当安装机电设备和钢结构的建筑企业选择简单的税法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时,必须争取在建筑业中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总材料价格和材料税。 A <48.18%ד A供应”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总价和税金。

(3)从事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法计算增值税时,必须努力争取材料和税收总价> 71.86%×合同中为“材料供应”规定的工程和税收总价。

(4)从事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选择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时,必须努力争取物料总价格和税费<71.86%ד供应”合同规定的项目总价格和税费。

4

与业主或承包商签署“ A物料”合同的建筑公司的节税签名技巧

(1)建筑企业购买多少建筑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或多少供应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是选择一种计税方法的关键!

(2)在与业主签订供应合同的情况下,如果项目报价为(裸价+裸价×11%),则合同必须表明建筑企业选择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向所有者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

(3)在与业主签订供应合同的情况下,如果项目报价为(裸价+裸价x 11%),且业主强烈要求合同必须表明建筑企业必须选择总体计划税法计算增值税,并根据11%向所有者开具11%的增值税发票。然后,建筑企业必须争取所有者购买的材料在整个项目中使用的材料中所占的比例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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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将点捻成线并将线编织成曲面

-从增值税业务流程谈起

注册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条件

2.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程序

III。一般纳税人登记的其他事项

IV。一般纳税人重新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第2节,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咨询期的管理

一,实施纳税咨询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的范围

第二,辅导期管理的持续时间

III。咨询期间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和会计处理

IV。在补习期间收集和购买纳税人专用的发票

第五,辅导期间的纳税人

第三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增值税征税范围

第二,税率和征税

III。简单收取增值税所涉及的困难

第四,纳税人出售二手固定资产,二手商品,其他物品和其他难题

五,重要事项:掌握各种销售结算方式的发票开具时间

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常见问题

第四节增值税抵扣券的认证和抵扣中的关键问题和难点

一,增值税抵扣券的类型

2.增值税抵扣券的抵扣期

增值税抵扣证书证明(已核对),已收取

IV。增值税抵扣券的允许进项税抵扣计算

五,无法从进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的情况

六。扣除房地产进项税的规定

VII。非运输运营商扣除

VIII。增值税抵扣券常见问题

第五节复制税,报告税和缴纳税款中的关键问题

一,远程税收报告流程

第二,报税表及其附件信息

III。纳税申报单的其他信息

IV。 “增值税预付款时间表”

五,特别注意为一般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表

第六个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操作综合案例

第七节小规模纳税人的通用企业帐户处理和纳税申报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通用业务会计

II。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第八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财税处理和纳税申报业务综合案例

第二章困难的突破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业务会计

第1节纳税人增值税会计

一,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

II。为小规模纳税人设置增值税会计科目

第2节纳税人特定的增值税业务的税收和税收处理(适用于所有行业)

一,纳税人购买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接受应税行为的财务处理

2.接受捐赠的货物,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纳税人的税收

第三,纳税人接受将投资转移到商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的财务和税收待遇

第四,纳税人将利润分配的税收转移到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上

五,纳税人自我建设,固定资产重建和扩张的财政和税收待遇

六。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各类纳税人的财税待遇

VII。纳税人进项税额的财税待遇

VIII。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进项税的财税待遇

IX。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减的财税待遇

X.海外实体提供的应税服务预扣税项的税收处理

十一,纳税人对商品销售的财务处理,提供加工,修理或人工服务或应纳税行为

12.使用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适用于纳税人的应税项目的财务和税收处理

13.纳税人的应税行为的价格明显较低或较高,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或者作为对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财政待遇而发生

14.在视为商品销售的情况下,纳税人的财政和税收待遇

XV。纳税人销售商品,应税服务或对应税行为收取超额费用的纳税人的财务和税收待遇

16.纳税人的现金折扣,业务折扣和销售折扣的财政和税收处理

XVII。出售商品,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纳税人的财政和税收待遇

18.混合销售的财政和税收待遇

19.纳税人同时进行免税和减税项目的财政和税收待遇

20.纳税人差别税的财政和税收待遇

21,包装上的增值税帐户结算

二十二,新旧金融和税收待遇

23,涉及债务重组的增值税帐户处理

涉及增值税帐户处理的二十四项非货币交易

第二十五条,商业企业以回扣,回扣,促销费,商店入场费,陈列费,管理费等名义收取的各种费用的财务和税收处理。

二十六,捆绑销售的税收和税收待遇,买一送一以及其他促销方式

27.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支付

二十八,增值税帐户的销售方式结算

二十九,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款)税的会计处理

30.纳税人从进项税额中扣除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增值税核算

第三十一,纳税人处理纳税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的销售

三十二,享受优惠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的税收待遇(直接免税,直接减少,立即退税,首次退税,首次退税,首次退税)

第三十三,纳税人增值税控制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扣除增值税后的税收处理

第三十四,月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的税收待遇

三十五,纳税人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

36.对在咨询期间因逃税,欺诈性退税和虚假的增值税抵扣券而受到管理的一般纳税人的特殊财政待遇。

37.纳税人共享公用事业的财政和税收待遇

38.纳税人租赁业务的财税待遇

39.纳税人转移的金融商品的财政和税收待遇

第三节针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纳税人的特定增值税服务的财税待遇

首先,对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征税

第二,跨地区纳税人预缴税款的税收处理

III。一般分包业务的财务和税务处理

第四,建筑公司对已处理但尚未收到的项目付款结算的财务和税收处理

五,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时,项目承包商从应付建设资金中支付的抵押存款和保证金的财务和税收处理

六。适用于建筑合同清算,建筑供应,旧建筑项目和新建筑项目的一般和简化税收计算方法的财务和税收处理

VII。建筑施工企业财税待遇综合案例

VIII。纳税人销售房地产的财税待遇

IX。房地产开发企业财税待遇综合案例

第三章对税收优惠的全面理解

-充分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

适用于所有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2.减免特殊设备增值税金额和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用的优惠政策

III。资产重组的优惠增值税政策

第2节适用于特定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II。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III。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优惠政策

IV。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五,增值税优惠政策,以促进残疾人就业

六,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VII。电力优惠增值税政策

VIII。增值税优惠政策

IX。文化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十,军事工业系统的优惠增值税政策

11.适用于公安和司法部门的优惠增值税政策

12.供热公司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3.水厂(公司)的优惠增值税政策

14.煤层气开采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5.维修的优先增值税政策

16.拍卖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7.黄金,钻石和铂金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8.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对免费援助项目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9.蔬菜流通增值税优惠政策

20.进口种子来源的免税优惠政策

对研发机构购买的设备征收增值税的第二十项优惠政策

22.一些鲜肉和蛋制品流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23.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24.新型显示设备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在成都和双流三个机场的民航国际航班上使用保税航空燃料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6.熊猫优惠金币增值税优惠政策

2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重组和上市不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约束

28.租赁飞机进口飞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29.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30.新墙面材料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的三十一项增值税政策

三十二项免税,用于企业改革和增加政策

第三十三,增值税立即征收并退还

34.减税政策

35.针对金融企业表外利息的增值税改革政策

第三十六条:二手房个人销售的改革政策

37.企业对企业增税政策适用于增值税税率为零的跨境应税活动

38.免征增值税改革的增值税

第四章政策运用

-简单实用的节税技巧

第1节,通过对政策的正确理解来节省税款

I.如果注册超出标准,则必须注册。

其次,尝试将业务分开,有时确实可以节省税收

第三,并列业务是分开计算的,两种税款应明确缴纳

四,税收发票也具有税收效率,不能错开支付更多税款

第五,代垫预付运输费,特价票

六,租用包装材料时如何计算保证金?

VII。如何扣除私人车辆的燃油成本

八,一般购销买卖,节省税金和利润

IX。通过网络结算从总部转移货物和递延税款

X.优惠政策必须熟悉,正确使用可以节省税收

应当使用十一,详细检查减免券来抵消税收负担

第二部分通过比较分析选择节税

首先,有几种类型的销售方式,您可以选择比较税收。

其次,醉佳选择供应商,关键是看净利润

第三,单位销售回扣以节省税款,掌握方法和时机

第四,托运有两种类型,您需要比较其中一种

五,聪明地转换商业模式,为相同的收入征收不同的税款

六是最佳方法,比较临界点方法

第五章风险预防

-增值税税收风险控制

处理销项税时的税收风险

1.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确定时间不正确

II。处理商品和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当地视为不当

III。在县(市),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或计划分开的城市)提供建筑服务

第四,销售不正确

五,价格不合理的处理不当

六。兼职会计,无需单独会计

VII。混合销售处理不当

VIII。无法确保销售收入的完整性

进项税处理中的税收风险

1.增值税抵扣券不符合要求

2.不应抵扣进项税

第三,进项税额应不做任何转移

第四,扣税证明不符合要求,信息不完整

第三节发票使用管理中的税收风险

I.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II。增值税发票未及时认证(检查)

3.发票不符合税法

IV。虚拟发票

第四节税收控制设备管理中的税收风险

1.防伪税控专用设备被盗或丢失的税收风险

2.未能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税控设备的税收风险

第5节,逾期申报和逾期税款的税收风险

1.逾期申报

2.逾期税款

第6节,其销售额超过未经注册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的税收风险

第七节帐户处理中的税收风险

第八节纳税人签订合同中的税收风险

第IX节税收筹划中的操作风险

第六章

-增值税税收自查点和税收检查方法

销项税的自查点

1.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自我检查

对销售收入的完整性进行自我检查

3.对认定的销售额和认定的应税服务进行自我审查

第四,价格过高的自我检查

五,适用税率的自查

进项税的自查点

1.对申报进项税额的可抵扣范围进行自我检查

对运输费用进项税的自查

3.对农产品购买发票的进项税进行自我检查

4.成品油进项税的自我审查

五,收费公路的自查

6.进项税转移的自查

第3节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自检点

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按照规定保存特殊发票和特殊设备吗?

II。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开具特殊发票的情况?

III。是否有无法开具特殊发票的情况?

第四,是否有任何不按规定获取发票的行为

五,是否有不按照规定保留发票的行为?

6.其他重要的自我检查事项

关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第二点自我审查

第5节:增值税的自我检查方法({}}首先,检查帐户之间的异常对应关系

其次,检查帐户之间的特殊对应关系

第三,检查帐户之间的余额

IV。税务自查中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五,异常财务数据分析

6.分析财务指标是否异常

7.库存清单,检查仓库的实际库存是否与财务账簿匹配

八,检查凭证和附件是否匹配

九,检查帐户处理的相关性

X.检查帐户处理的异常行为

十一,检查帐户处理和实际操作条件的一致性

第七章简明扼要

-增值税增值税常见问题和热点问题分析

分析进项税的常见问题和热点

分析销项税的常见问题和热点

分析发票的常见困难和热点问题

第四节其他常见问题和热点问题的分析({}}时间表

附表1主要纳税人的增值税事项清单

附表2增值税销售的一般法规和特殊法规清单

附表3建筑服务,房地产销售和房地产经营租赁的增值税政策清单

附表4融资租赁和融资售后回租的特别政策清单

价格:88元(免费送货)134 3661 7836也可以直接在微型商店订购,首批书籍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营改增后,"甲供材"与"甲控材"的实操要点,不看要后悔!

2017-11-15房地产经理联盟房地产经理联盟

本文是肖太守博士演讲的记录。公共帐户:建筑物管理。

潜在客户

进行业务改革后,许多建筑公司无形地增加了“材料供应”和“材料控制”的税负,但无从下手。

那么,“材料供应”的税收风险是什么?签合同时有什么技能?“控制材料”规避税收风险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请参阅下文!

首先,营改增前后的“物资供应”之间的差异

1

“材料”的定义

根据财税[2016] 36号附件2的规定,材料A的供应是指承包商或所有者购买并移交购买的设备的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和电力,材料和权力建筑企业进行施工的建筑工程现象。

根据此规定,如果承包商要承包的建设项目的自购材料为零,则承包商的合同即为承包商的合同。

业主或承包商购买的材料,设备或建筑配件在整个建筑项目成本中在“ A物料”中所占的比例,只要业主购买了该项目,税法就没有规定即使所有者购买了一美元的材料,所使用材料的行为也是“材料供应”现象。

2

改革前后的差异

(1)“ A物料”的成本会计差异

业务改革和增加后的“ A物料”直接在承包商或所有者处计算,物料供应商直接向承包商或所有者开具物料发票以进行会计处理。

并且,在业务改革前的“材料供应”分为“设备和装饰材料供应”和“设备和装饰材料以外的材料供应”。

其中,“用于设备和装饰材料的材料供应”直接在承包商或所有者处计算,即与业务改革后的“材料供应”相同。建筑企业使用“设备和装饰材料以外的材料供应”进行成本核算,材料供应商直接向建筑企业开具材料发票以进行会计处理。

(2)建筑企业的产值中是否包括“供应材料”之间的差异

业务改革和增加后的“供应材料”不包括在建筑企业的产值中,也就是说,当项目完成后,建造企业的结算价格中不包括“供应材料”安顿下来。

“ S物料”,其中“用于设备和装饰材料的物料”不包括在建筑企业的产值中,与业务改革后的“ A物料”相同。建筑设备产值中包括“设备和装饰材料以外的材料供应”。

(3)建筑企业是否为“材料供应”支付增值税之间的区别

建筑企业不为“材料供应”支付增值税。

因为“供应物料”在承包商处进行成本核算,所以如果承包商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条件,则“供应物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合同中一方享受扣减,并且“建材公司”的成本发票不计算在建筑公司,也不包括在建筑公司的产值或收入中。

(II)与“供应材料”相关的税收相关风险,并避免了签订合同的技巧

“一种供应材料”的税收风险分析: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的困境

财税[2016] 36号附件2规定:“一般建筑纳税人可以选择对甲方提供的建筑服务采用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

在本文档中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单词“是”。具体的含义是,只要发生“物资供应”现象,建筑公司在增值税计算方法上就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您可以选择常规增值税计算方法或简单增值税计算方法。

据此,“材料供应”的税收风险主要反映在建筑公司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的两难境地,即当建筑公司签署“供应税”时材料所有者的合同”,这是选择增值税是按一般税法还是简化税法计算?

由于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法来计算增值税,因此可以扣除进项增值税,而选择简单税法来计算增值税的项目则不能扣除增值税。进项增值税。

在“ A物料”中选择建筑企业一般和简单税款计算方法的关键点确定

中建筑企业的销售

财税[2016] 36号规定:“销售是指纳税人为应税行为获得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除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同时,财税[2016] 36号附件2规定:“如果试点纳税人在提供建筑劳务时采用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则从所有价格和价外支出为销售额。 ”

根据上述政策,建筑企业在“供应材料A”中计算的增值税销售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在建筑公司选择一般税款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的情况下,销售金额是指从承包商或业主那里收取的全部价格和标价过高的费用,用于建筑公司;

其次,在计算增值税的方法中,销售金额是建筑公司扣除分包合同付款后从业主那里收取的所有价格和价外支出的余额。“ {A}”中建筑企业增值税计算方法的选择分析

根据财税[2016] 36号附件1:《将营业税转为增值税的试点实施办法》,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1%,而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为设备,材料和动力一般为17%。

基于此,可以在“ A物料”中大致计算出选择建筑公司增值税计算方法的临界点。

假定“供应商A”合同中商定的总项目价格和税金(项目成本为税前项目成本+税前项目成本×11%)(不包括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甲方是甲,那么建筑企业采用一般税法和简化法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如下:

①根据一般税收计算方法应缴的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建筑业公司购买的物料的A×11%÷(1 + 11%)进项税= 9.91%×建筑业公司购买的物料的A进项税

②根据简化方法应缴的增值税为:

应付增值税= A×3%÷(1 + 3%)= 2.91%×A

③两种方法下相同税收负担的​​临界点:

9.91%×A-建筑企业购买的建筑材料进项税= 2.91%×A

推论:

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进项税= 7%×A

④通常,建筑企业购买的机电装置和钢结构装置的材料的适用税率通常为17%,因此得出以下临界点:

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进项税=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的总价和税××17%÷(1 + 17%)= 7%×A

⑤从中计算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购买的总材料,材料,税金和材料= 48.18%×A

⑥从事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建筑公司购买自己30%的材料,包括沙子,砾石,砖和混凝土。扣除了大约17%的钢筋建筑材料,因此得出了临界点:

建筑业企业购买的物料进项税=建筑业企业购买的物料总价和税收×17%÷(1 + 17%)×70%+建筑业企业购买的物料总价和税收×3% ÷(1 + 3%)×30%= 7%×A

⑦由此计算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材料,税金和材料总数= 71.86%×A

【结论】

在A物料模型下,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法或简单税法的临界点参考值为:

①从事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的临界点参考值为:

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材料总价格和税费= 71.86%×供应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格和税费

具体是:

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材料价格和税金总额> 71.86%×材料供应合同中约定的建筑材料的价格和税金总额,则一般税法适用

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材料价格和税收总额<71.86%×材料供应合同中约定的建筑材料的价格和税收总额,那么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是有利的

②建筑企业机电安装和钢结构安装关键点的参考值为:

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材料总价格和税费= 48.18%×供应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格和税费

建筑业企业购进材料的总材料价格和税费> 48.18%×材料供应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格和税费,该方法是有利的

材料,材料,税金和税金合计

因此,建筑企业购买多少建筑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或者多少供应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是选择税金计算方法的关键!

[情况1]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总价和税金> 48.18%ד材料供应”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总价格和税金,一般税收计算方法的分析

江苏省的一家公司委托一家中国精业公司来建设主题公园项目。项目合同总成本为1000万元,物资部分为600万元,其中“ A物资”为200万元;安装部分400万元。中国精业将1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分包给了中冶研究院。(假设所有已购买物料的增值税发票为17%)根据{{​​}}方法应支付的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金额=(1000-200)×11%÷(1 + 11%)-[(600-200)×17%÷(1 + 11%)+ 100×11%÷(1 + 11%)]

= 79.27-(61.26 + 9.9)

= 8.11(万元)根据{{​​}}应付的增值税为:

应交增值税=(1000-200-100)×3%÷(1 + 3%)= 20.38(万元)

因此,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材料总价格和税金为422 [400万元((1 + 11%)×(1 + 17%)]> 48.18%×规定的项目总价格和税金在“供应材料”合同中是800万元= 38,544万元。比起简单的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增值税计算方法比人民币127,200元(20.38-8.11)具有更高的成本效益。

【案例2】分析一种简单的税法,以一种建筑公司购买的材料的总价和税额<48.18%×合同中约定的“供应”工程总价和税额材料”

江苏省的一家企业委托一家中国景业公司建设主题公园项目。该项目合同总费用为1000万元,材料部分为600万元,其中指甲供应为500万元。安装部分为4亿元。一万元。中国精业将1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分包给了中冶研究院。(假设所有已购买物料的增值税发票为17%)

应缴增值税金额=(1000-500)×11%÷(1 + 11%)-[(600-500)×17%÷(1 + 11%)+ 100×11%÷(1 + 11%)]

= 49.55-(15.31 + 9.9)

= 24.33(万元)

应付增值税=(1000-500-100)×3%÷(1 + 3%)= 116,500元)

因此,当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总材料价格和税金为105.4万元[100万元(1 + 111%)×(1 + 17%)] <48.18%×商定的项目价格时“供应材料”合同税收总额为500万元= 234万元。选择增值税的方法要比选择增值税的一般方法便宜126,800元(24.33-11.65)。

3

建筑公司“ A供应”税收相关风险控制的合同签署技巧

通过以上分析,在业务改革扩大之后,当建筑公司与业主或承包商签署“供应”合同时,控制多付税款的合同签署技术为:

(1)选择机电装置和钢结构装置的建筑公司选择计算增值税的方法时,必须为合同中的建筑公司购买的材料的总材料价格和材料税征税材料供应> 48.18%×合同中约定的项目价格和税金总额。

(2)在计算增值税时,有必要争取建筑企业在供应合同中以A <48.18%×价格总和的价格购买材料的总价和税项。和“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税金。

(3)从事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法计算增值税时,必须努力争取材料和税收总价> 71.86%×合同中为“材料供应”规定的工程和税收总价。

(4)从事增值税计算方法时,有必要争取建筑企业在物资供应合同中购买的物资的总物价和税额<71.86%。 ×物料供应合同中项目的总价格。

4

与业主或承包商签署“ A物料”合同的建筑公司的节税签名技巧

(1)建筑企业购买多少建筑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或多少供应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是选择一种计税方法的关键!

(2)在与业主签订供应合同的情况下,如果项目报价为(裸价格+裸价格x 11%),则合同必须说明建筑公司的选择方法来计算增值税,按3%向所有者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

(3)在与业主签订供应合同的情况下,如果项目报价为(裸价+裸价×11%),且业主强烈要求合同必须表明建筑企业必须选择一种计算方法增值税,如果按11%向所有者发出11%,建筑公司必须争取所有者购买的材料在整个项目中使用的材料中所占的比例非常低。

(3)避免税收风险的“控制材料”的实用要点

“控制材料”的法律和税收风险

(1)“控制材料”的法律风险

“控制材料”是指所有者或承包商将订立建筑承包合同的建筑企业交给指定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商购买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经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5条规定:“根据合同,如果工程承包单位购买了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则承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买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或指定的制造商,供应商。 ”

根据此规定,如果承包商和总承包商签署了人工和材料合同,则承包商或所有者不指定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否则是非法的。因此,“材料供应”和“材料控制”之间的主要区别是:“材料供应”是合法行为,“材料控制”是非法行为。

(2)“控制材料”的税收风险

“控制材料”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实践中,如下所示:订约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向材料供应商付款,但是材料供应商向建筑企业开具发票,这是错误的增值税发票。

《控制材料》税收风险控制的实际操作要点

(1)承包商和建筑企业签署了劳务和材料合同,合同中不得包含“建筑企业从某个材料供应商处购买材料”的字样。

(2)建筑企业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向材料供应商付款。材料供应商向建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承包商向建筑公司付款,而建筑公司向材料供应商付款。承包商不得向材料供应商付款。

(4)如果签约方必须付款给材料供应商,并且将来,建筑公司必须使用以下方法:

首先,建筑公司首先向发行人开具建筑服务行业11%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与承包商向材料供应商支付的金额相同;

其次,建筑公司,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签署了三方委托付款协议:建筑公司委托承包商将材料供应商支付给材料供应商。

第三,材料供应商向建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