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业项目乡镇实行税收共享政策的建议)
丁公新[2019] 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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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Su Chengxiang:
2018年,全社会工业增加值183.6亿元,增长5.3%,占全市GDP的50.1%,工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8%,拉动GDP增长。增长3.0个百分点。全市302个工业总产值724.0亿元,增长3.7%,其中亿元以上企业191个,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4个,比2013年增加2个,规模以上工业1个产值超百亿元。全市工业用电量11.2亿度,增长3.0%。食品,汽摩配件,合成革等七个重点行业完成总产值584.9亿元,增长4.1%。台山市龙眼福鼎工业园关岭工业项目区累计完成总产值480.7亿元,同比增长5.1%,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6.4%,比上年增长0.9%。去年同期,拉动全市目前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3.3%。百分点。
建议参与城镇发展工业的税收共享,并将企业缴纳的税款按适当比例返还乡镇,以便乡镇更好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并让开发红利使乡镇受益。由于福鼎市财政状况难度更大,收支矛盾突出。因此,在过去的几年中,对于引入工业生产项目和乡镇金融体系的乡镇税收分配没有进行任何调整。鉴于《抚城市关于加快发展工业经济的若干意见》(丁卫发[2006] 2号)文件-关于引进工业生产性项目的规定,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加了该比例。福鼎的财政收入根据上一年的基础,将新收入以30%的比例分配给乡镇,以支持工业发展,目前该收入已过期并被废除。
为了进一步激发乡镇干部创业和发展产业的热情,福鼎市局将遵循福鼎市政府2019年特别会议第12分钟的精神和福鼎市目前的财政状况;提出乡镇工业税收共享或增加转移支付的实施方案,并报福鼎市政府研究决定。
如果以上回复有任何不足之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福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认真完善。感谢您对福鼎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领导层的归属:詹兆宇
联系人:杨峰
福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2日
真相
在上海注册公司,目前主要的税收优惠是退税。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有回扣。中国的财政收入形式上分为国家税和土地税。国家税移交给中央政府,土地税属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值税是国家税。中央政府将撤回75%的增值税,而只有25%的增值税留给地方政府。那么,上海增值税退税如何返还?上海的增值税税如何在地方政府之间分配?
一,增值税共享系统
在上海注册的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中有25%为上海所有。上海增值税由市政府,区政府,开发区和企业共同使用。
1.市政府增值税份额:
除崇明县外,上海市各区公司缴纳的增值税由市政府按照上海市剩余增值税的40%收取。
2.地区政府增值税份额:
区政府通常会对该区企业支付的上海增值税保留部分的20-40%进行分配。
3.开发区中的增值税共享:
在郊区开发区注册的公司有权分享增值税。开发区通常可以分配上海保留的增值税的10-20%。
4.企业增值税份额:
企业增值税共享,通常称为特惠退税。在上海,只有在开发区注册的公司才能享受优惠的增值税退税政策。上海各个郊区开发区企业返还的增值税差异很大,一般在4-9%之间。
对于在上海地区注册的公司,可以先由街道办事处退税,但自2009年以来,上海取消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的退税功能。
II。上海开发区增值税退税比例
1.退税额最高的开发区
崇明开发区:增值税通常退还给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7-9%。
2.退税率更高的开发区
金山和奉贤开发区:增值税通常退还给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6-8%。
3.具有一般退税的开发区
闵行,嘉定,松江,青浦和其他郊区开发区:增值税通常退还给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4-6%。
增值税退税应注意的三件事
1.关于退税率的说明:
一些开发区在退税率上玩文字游戏,以吸引投资者注册公司。严格的科学声明应为实际退还给企业的增值税的百分比。一些开发区会说增值税返还给企业的百分比是多少,还是本地收入的百分比是多少?
这里有很大的不同。返还给企业的本地收入的数量,这个“地方”可以指整个上海市的税收收入,也可以指区政府或开发区的税收收入。
2.回扣条件:
一些开发区没有公司退税的条件,退税会立即退还。但是,某些开发区有一些要求,例如在退税之前可以实现多少税收。甚至某些开发区也没有事先告知企业退税的条件,然后告诉企业何时退税。
3.退税的时间和方法:
退税时间通常是每季度一次,有些开发区每月退税一次,而某些开发区每六个月或一年退税一次。退税方法通常直接从开发区转移到公司的基本帐户。
上海公司注册后,有必要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上海各个地区和郊区开发区的一般纳税人申请政策略有不同。
《中国商报》最近独家获悉,在这个长三角示范区,将有一系列体制突破,包括行业,市场和政府密切关注的税收制度创新。这是长三角纳入国家战略后的又一重大新闻,上海市委书记李强明确表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将建立在长三角的交界处。上海,江苏和浙江。
4月16日,在上海青浦,江苏吴江和浙江嘉善三个邻近地区的税务机关举行了跨地区税收合作座谈会,并初步交换了在12个地区的合作意向。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将尝试高标准的一体化。在整合过程中,跨区域投资,企业迁徙以及生态链的共建必然涉及利益机制的重建。详细说明,它将涉及税收的转移和共享,GDP的共享以及补偿机制的建设。
税收转移是利益共享机制的核心。因此,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今后在这方面的尝试将有助于打破行政障碍对地区间要素自由流动的限制,从而为该地区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示范区将首先探索税收共享
区域规划,系统优先。长三角综合开发示范区的地位可能相当于“经济特区”在一体化过程中的作用。它将首先尝试跨区域机构创新和政策突破。
目前,在该示范区已达成共识,应首先探索税收共享。此外,政策创新应包括:协调和统一示范区税收政策的适用标准,逐步统一识别违法行为的执法标准和行政处罚标准。
为了促进税收共享模式的创新,示范区所涉地区需要建立联合税收合作会议系统,以组织实施相关税收征管措施,税收服务和信息共享。
国家税务总局青浦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长三角一体化中,财税分担是大势所趋,可能是第一个突破在示范区。”通过企业在整个地区的自由流动建立股票和增加税收收益的增量将成为可能。
“该地区的某些工作仍需要在省一级进行促进。已经进行了相应的沟通,需要进一步的报告。”苏州吴江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负责人还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第一,建立合作和谈判机制;第二,建立合作机制。其次,建立一个互动交流税收信息的平台非常重要。这样,三方批准的信息两者都可以在太空共享。第三,三个地方的税收服务标准不同,因此税收标准的标准化和统一也迫在眉睫。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所副所长田志伟认为,税收分摊更有可能根据税收的“增量”进行调整;从增量调整中发现并克服了一些问题,最后逐步考虑存量,改革将更加顺利。
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青浦,嘉善和吴江的税收总额近1000亿元。根据官方资料,三地已就建立税收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达成合作意向,并就相互认可信息共享达成共识。
关于信息的相互识别和共享,田志伟解释说:“一方面,税收管理中的信息相互识别可以大大降低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税收信息共享也是未来的综合发展。城市。基础上,将来许多系统将基于共享信息进行决策。 ”
理想情况下,这三个地方应探索建立跨区域股权变更,个人所得税和其他信息交换渠道,以形成联合评估,风险警告以及跨区域运营公司的收集和管理互助。在跨区域迁移的情况下,有必要探讨是否使用“变更注册”而不是“撤销注册”。这样,公司可以在搬出时清算应付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而无需取消清算(税收抵免D(最高级别的纳税人除外)。这样,将进一步简化纳税人迁移程序。
然而,相关地区税务部门的负责人提出了当前的难题:“企业和个人与税收相关的信息中有一部分是私人信息,受政策,制度,制度和其他方面的限制,不能暂时交换了。”
上海青浦区税务局负责人说:“在综合区域的建设中,我们希望通过构建安全,可控制,可验证和可追溯的内部信息交换应用程序来获得税收抵免信息和发票。平台。管理信息,税收风险信息,相关交易信息等
谈判和相互承认是普遍的要求
可以清楚地看到,跨区域快速响应,集成管理和数据平台化将成为长三角税收整合的重点。
在国家发改委于2016年6月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中,长三角地区应在充分尊重各方意愿的基础上,研究和探索长三角地区的发展机制。分享产业转移的税收优惠并加强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减轻了税收政策的压抑,促进了要素的自由流动。
田志伟说:“从本地的角度来看,企业跨区域运营下税收来源的流失将影响GDP评估。纵观全球发达城市的经济集群,某个地区是生产和外围服务业,GDP但是分布是不同的。如果不能打破对行政壁垒的保护,整合计划将很难完成。 ”
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兆安在今年的全国人大和政协上表示,他希望中国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项目中进行多项重载改革试验区域,包括一些在该国没有先例的实验。通过合资在三角形的各个区域中形成的企业的利润可以按股权比例分配,但是税收可以由各个区域共享吗? ”
从表面上的产业分工来看,长三角呈现出金字塔级的结构:上海是领导者,江苏和浙江是两翼,而安徽是腹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主席王德培最近写道:“上海有优势,江苏,浙江和安徽各有优势。”具体而言,上海的研发能力和金融市场国际化处于领先地位江苏,浙江和安徽在生物医学,新能源和电子信息方面的竞争力在全国也是首屈一指的。三省一市的产业布局趋于模块化和协调。
“强力联盟”的结果表明,长三角地区一体化产业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将是:高端制造业,技术创新和资本融资构成了一个铁三角。有竞争力的优势。
在这种情况下,财政和税收共享非常重要。财税合作可以促进快速打破区域间行政保护主义壁垒,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地方市场。
据报道,国家制定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计划》在长三角示范区有专门的章节。在达成计划纲要之前,政府部门会议(例如跨地区税收合作研讨会)将继续进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省以下的财务管理系统
关于改革实施的意见({}}陆政发〔2019〕2号
所有城市的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政府部门,所有直接机构,大型企业以及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简化省以下的财政分配关系,引导地方加快新旧动能的转换,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并促进全省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一般要求
(A)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次,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总书记精神锦屏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紧贴重大社会问题矛盾的变化,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理顺省市财政收入分配制度,优化省以下财政资源配置;市县转移支付制度;深化全省县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财政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市县之间的财政关系,为了创造一个现代时代新的省级建设形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B)基本原则。首先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规范财政资源增量分配,在保证各地财政资源稳定的基础上,促进各级和地区之间新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是明确责任。建立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权限和支出职责相匹配的财政制度,规范省,市,县之间的共享方式,保持民生底线。第三是加强激励约束。我们将改善财政分配政策,激励市县,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发展。第四是要注意总体规划。它不仅与其他领域的改革有关,而且为下一步实施中央财税改革,形成联合改革努力留下了空间。
2.完善省市县财政收入司制度
(1)调整省,市和县的税收共享方法。除了针对石油,电力,公路和铁路的跨区域运营的省级特别税之外,从2019年开始,还将征收市和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从2017年开始增加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收入,并对省,市,直辖市(以下简称省财政直辖县)的省,市,县进行了划分比例为20:80。其中,省级分为几个部分,在实施过程中用作城市和县的收入,并受土地征用和管理以及地方支付的约束。
(2)调整省对青岛的财政集中政策。从2019年开始,青岛市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增加到30亿元,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年青岛市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重点将放在向财政资源和支持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上。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第三,深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省市县共同财政权力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1)在基本公共服务区中合理划分省,市,县的财务状况。按照基本公共服务收益范围与政府管辖范围基本一致的原则,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省,市,县财政划分。加强省级财政权力,执行经济法规,维护统一的市场秩序,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全省经济社会稳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向基层,数量庞大,与当地居民紧密相关,由市县提供,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被确定为市,县的财政权力。对于难以清晰地区分但具有公共需求并有利于促进全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公共服务,逐渐被定义为省,市,县的共同财政权力机构。
(2)首先将主要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列为省,市和县的共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共同财政权力司改革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1号)。 6),将涉及群众,人员或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教育,医疗,养老等八个类别的17种主要基本公共服务,应优先考虑,重点放在保护上,应纳入省,市,县的共同财政权限范围。 ((请参阅附件1)。今后将根据国家改革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调整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共同权限范围。在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基本标准的前提下,省级统一制定省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每个城市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区域性标准,并按照程序事先报省级实施。较高的资金将自行承担费用。
(3)规定基本公共服务区中各省,市,县之间共同承担财政权力支出责任的分配方法。进一步明确17个基本的公共服务等级保证责任,具体分为三类:第一类包括义务教育公共资金保证,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援助,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补贴,实施国家高中教育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学杂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补助保障等10项措施项目。实行省级共享方式。省对16个城市(青岛除外)的省级补贴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省级直属三个县的40%,50%,60%,70%和80%,以及70%,80%和90%(见附件2)。第二类,包括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向受灾者提供援助,是根据现行政策临时执行的。第三类包括五个项目,包括基本的公共就业服务,医疗援助,对有需要的人的援助,残疾人服务以及城乡住房项目。省级份额主要由当地财务状况和安全对象数量等因素决定。
第四,改革和完善省市转移支付制度
(1)实施金融体系激励政策,以支持重大项目中新旧动能的转换。从2018年到2020年,建立与新旧动能转换的有效性相关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根据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例如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率,创新驱动的发展,对外开放,生态保护,淘汰旧动能以及安全生产,在垃圾箱中得到奖励。建立优化的财政收入激励机制,奖励增加税收收入,主要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增加的城市。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增长激励机制,为高新技术企业缴纳增值税,增加企业所得税,并对所在城市进行奖励。建立重点园区“人均税收”负责人激励机制,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化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园区,按“亩人均税收”评估税收贡献。 ,并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分箱激发。建立“飞地”项目的税收利益共享机制,对全省各级政府主导的企业区域内的重大工业项目进行投资,突破行政区域的界限,实现主要目的地与主要地区之间的税收共享项目的目的地。建立将绩效考核与预算安排联系起来的机制,积极推进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绩效考核,进行绩效监测与评估,实现“必须要支出有效支出,要对无效支出负责”。以上政策将根据过期后政策实施的效果进行调整。
(2)完善省对经济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制度。省级由于税收分担比率的增加而增加了财政资源,用于增加县级基本金融安全机制的规模,并根据“保持基本面和填补空白”的原则,增加对财政困难的县(城市,地区)。建立平衡转移支付的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地区间财政平衡。
(3)创新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财务奖励和补偿机制。为了加强市县的环境保护责任,从2019年开始,根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种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总量,分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每吨将收取800元人民币。向市(含青岛)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整标准,分别为600、400、400元(每100公斤氨氮)400元,未来几年将逐步提高征收标准。省级调整资金用于协调大气,水,节能减排的奖励,处罚机制的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大力推进生态建设。文明。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
(4)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加市县财政收入。为了鼓励市县振兴实体经济,从2019年到2020年,将实施增加增值税的激励政策,并通过体制改革从市县征收增量增值税。省级全额退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市县税收增长约束政策,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第五,深化省级财政管理县制改革
(1)扩大省级直辖县的范围。根据优先发展弱势县的原则,并考虑到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对省财政直接管理的县域范围进行了调整和扩大(见附件3)。省财政在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限额,资本交易,预算和决算以及年末系统结算方面直接与省财政管辖下的县建立业务关系。加强对省级财政直属县的分类绩效考核,提高县乡财政管理水平。结合权力的全面扩大和强有力的县级改革,将实施财政政策和措施,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激发县域发展的活力。
(2)完善省市机制,共同帮助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加强协调市级县级发展的责任,把市政府对直辖县的援助作为每个城市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与分配相联系省转移支付。省财政根据市级自身财政资源安排省财政直属县的补助资金,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给予10%,20%和30%的奖励。应使用省级奖励资金来支持省财政直接管辖的县的发展。
6.职位要求
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促进我省财税领域体制创新,加快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政治地位,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党的平稳运行。改革后的新制度。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推进改革实施。省财政部门要发挥领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衔接,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保证。
以上意见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实施细则将由省财政厅制定。
附件:1.一些基本公共服务区中的省,市和县共同财政权力清单
2.对市县重大民生政策的补贴比例
3.由省财政直接管理的县(市)清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日
(此信息公开)
抄送:省委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委员,省监督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的省委和省工商业联合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月1日发布
促进国家和地方税收的“二合一”对中国的税制改革有何意义?这将对地方政府和企业产生什么影响?如何安排87万税务人员?下一步,我们需要在哪些领域引入支持措施?
在这些问题上,《中国新闻周刊》采访了中国法律学会财税法研究协会会长刘建文。他认为,税制改革不应仅着眼于机构合并,而下一步应该关注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
中土关系的重大调整
《中国新闻周刊》:1994年,中国实施了税收共享改革,设立了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部门,现在将国家和地方税收结合起来。当时与现在进行分界的逻辑是什么?
刘建文:如果我们真的谈论土地和税收一体化的系统逻辑或法律逻辑,我认为主要是宪法框架下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在不同时期应该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这也涉及中央地方政府应在此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
1994年的州税与地税分开具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因为在实行分税制之前,中国采用了单独进餐和财政承诺制度。从改革开放到1994年,这个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作用和成就,但是在此过程中,中央政府的钱越来越少,地方的钱越来越多。改革开放后,地方经济情况越来越好,财政收入越来越多。根据分开吃饭的原则,在将地方税按比例支付给中央政府之后,地方政府很容易侵蚀中央政府的收入。
这样,本地货币越来越多,中央货币越来越少。中国是一个大国,经济形势复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它必须将财政资源集中在重大问题上。以我的印象,当时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出发点是增加两个比例,即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财政收入与国民财政收入的比重,特别是后者的比例。关键是要加强中央政府。权威。
因此,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实际上是基于中央政府缺乏资金和地方政府缺乏资金的现状,并基于当时制度的限制而进行的重大变革。时间。税收分为三种: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因为中国的税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特征,所以它是基于流转税的,占1994年之前所有税制的70%至80%。营业税主要由三大税组成: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当时,增值税占全部财政收入的一半。因此,在实行分税制之后,增值税变成了共享税,中央政府占75%,地方政府占25%,营业税作为地方税。消费税为中央税。
同时,开始了税收征管制度的改革。在包括省,市,县在内的所有地方政府中都建立了一个属于中央政府的垂直收集和管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中央和共享税。地方税的征收设立在省级以下,负责地方税的征收。当时,整个税制中有100万工作人员,其中国家税制的人事费用以及干部的任免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
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在中央政府的垂直管理之下,但它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与当地或多或少地交织在一起,并且很容易受到当地政府的影响。为了避免地方政府对国家税收工作的干扰,自1998年以来,中国对国家税收主管实行了异地交换制度。该制度改善了国家税收制度的独立性,并维持了税收法律的权威。影响。
因此,当时建立国家税和地方税是为了满足税制改革的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尤其是增加这两个比例,并且在当时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自2000年以来,中国进行了两项重大的税收共享改革,导致整个土地税制的业务范围缩小。首先是2002年的公司所得税分配改革。之前,公司所得税收入是本地的,由地方税务局收取。但是为了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中央政府需要进一步集中其财政资源。它将原来属于地方金融的公司所得税改为共享税。中央政府占所得税的50%,2003年占60%。所得税已成为共享税。根据国家和地方税收收集和管理系统,一旦成为共享税,税收就会从地方税收局转移到国家税收局。
当然,我国最大的改革是2016年业务改革的增加。这实际上是对中央和地方收入共享的改革。改革后,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第一笔主要税款被取消,改为国税。政府征收的增值税以及国家和地方税收业务的范围已经消失,但工作人员人数保持不变,这增加了对国家税务人员征收和管理的压力。因此,这两项主要的收入共享改革已成为巩固州税和地方税的最根本原因。
从更深层次上讲,分离与联合不仅是对中央政府与土地之间关系的重大调整,而且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刻变化。这也是促进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
权利和义务需要明确
《中国新闻周刊》:州与地方税务机构合并的重要原则之一是“减肥健身”。您如何理解?
刘建文:“减肥”面临的一个问题是,过去,在两组国家和地方税之间存在一些重叠的机构。例如,国家和地方税都有征税机构和检查机构。关于国家安置问题,它不会因为合并而被解雇,而是因为公务员制度中的适当安置。这是各级政府下一步需要考虑的问题。
对于“适合度”,我的理解是将精英整合到组织中,更好地整合资源,使馆藏工作更有效率,组织管理更规范,人员配备更合理。
《中国新闻周刊》: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实行双重领导制度。您如何评价这样的系统,双方将如何协调?
刘建文:双重领导体制不是您和我是否控制它的问题,而是必须有一个。此次合并显然是基于国家税务总局的,该清单也被称为国家税务总局的省级(或市级,自治区)税务局,人员配备也由中央政府负责。它可能会询问当地人员的选择问题意见。
《中国新闻周刊》:根据目前的计划,下一步将是市县合并。中间是否会有阻力,特别是在县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刘建文:我认为阻力不会太大,因为如果中央财政负责,原来的土地税局应该会很高兴。毕竟,各地的经济状况是不同的。在欠发达地区,支付工资可能有困难,但是合并后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对于县域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合并后的地方对企业的权力肯定会受到影响。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税收的征管范围已经扩大,可以消除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增强税收征管能力,实现税收和非税收收入的综合征管。从长远来看,合并国家和地方税,有利于形成规范,高效的税收制度。
实际上,过去地方税收系统的征收率太低。从表面上看,它导致法定税率与实际税率之间出现脱节,这从根本上影响了税法的权威。一旦建立了税法的权威,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就无法与地方政府进行讨价还价,可以准确地预测税收情况。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的税收负担可能会增加。但是,中央政府也在考虑解决方案,特别是简化的增值税税率和法定税率的下降,这可以抵消实际税率上升的负面影响。
此外,此次合并还将有助于改善该国的税收结构,并使未来的减税政策得以实施。征收率的提高主要体现在直接税上。但是,直接税的增加将为将来减少间接税打下基础,从而提高我国税收制度的国际竞争力和中国治理制度的重大改革。
实际上,我认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歧并不在于谁来收集。收集它们的人是一样的。问题在于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使用什么原则和规则来划分财政收入。因此,我不认为由于机构的合并,它不会说它对中央和地方部门有多大影响。我认为,这主要取决于用来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财务关系的思想,原则和规则。
《中国新闻周刊》:目前,机构合并只是第一步。下一个计划将在哪些领域推出?
刘建文:我认为首先要考虑的是整个组织的上市。列出后,可能会涉及人员安置和部署问题。例如,在某个地方,有7个国家税务局和7个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前系统,无法减少人员。它只能随时间自然增加和减少,但可能会在短期内提拔税务官员。造成一些影响。
从后续的角度来看,我认为我们必须首先考虑稳定性,其次考虑效率和公平性,如何以这种方式更好地提高效率,以及如何在干部安置过程中实现公平性。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两党在税务代理机构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和程序。
使纳税人获得收益和安全感
《中国新闻周刊》:实际上,早在2015年12月,就提出了改革国家土地税征收和管理制度的提议。当时,尚不清楚是否应该进行合并。为什么该机构至今合并?
刘建文: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第56号文件《深化国税地税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当时强调的问题之一是一个有效的收集和管理系统,使群众有收获,并改善纳税人税务合规。
在过去的20年中,在中央和地方税收共享的过程中,尽管我们必须充分肯定其历史成就,但仍然需要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待过去的税收共享改革,特别是建立国家和地方税收。。
随着经济的发展,1994年以来中国的GDP迅速增长,财政收入和税收也显着增加,普通百姓的收入也显着增加。因此,在这20年中,人们的收获感仍然很明显。
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建立国家土地税后,给纳税人带来了很多麻烦。例如,注册纳税申报单时,必须同时向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报告。您必须同时在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进行注册,这为纳税人带来了很多成本和时间。纳税人违反了规定,再次进行了国家税收检查,再次进行了土地税收检查。
因此,对于合并而言,更重要的是如何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从而使纳税人具有收益感和安全感。由于税收征管法和有关法律都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因此如何更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我认为这些问题可能需要考虑。
《中国新闻周刊》:合并国家土地税后公司税负会增加还是减少?
刘建文:我认为对公司纳税人的影响主要在于降低纳税人成本。该成本不是税收成本,而是费用成本。过去,公司必须为任何与税收相关的业务准备两套材料,这造成了很多浪费。除了成本成本外,还有时间成本和能源成本。我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至于其他方面,例如合并后某些地方通过税收优惠引入投资,这些收益可能不再可用。关于这一问题,国家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减免中央税的权利属于国务院。减免地方税的权利由省政府决定。此外,某些税收优惠本身可能是不合理和非法的,必须予以清理。不能说国家税与地方税的合并会影响公司的税收负担。但是合并之后,统一税制将很有帮助。
此外,从法律上讲,应依法纳税。如果过去存在税收漏洞,而尚未缴纳公司纳税人支付的税款,则将构成违法行为。不能说,由于合并是严格依法收取和管理的,因此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了,因为这是企业应依法支付的。
而且,下一步,该国可能会继续减少税收和优惠,并采取一些改革措施以减轻企业负担,包括最近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的修正,并且还会有一些优惠。
《中国新闻周刊》:此次合并将对地方政府产生什么影响?
刘建文:国家税与地方税合并后,地方政府没有主要税种,税收减少了。地方收入肯定会显着减少,财政资源将越来越集中在中央政府中。地方政府必须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并且必须运营其机构。如果财政资源不足,他们可能必须通过发行地方债务来解决。
但是,我认为,至少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补偿这种影响:首先,增加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第二个是将一些地方权力移交给中央政府。这两种方法都可以减轻当地的财务压力,并且都旨在减轻当地的负担。
例如,我们可以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中看到涉及一些重大的特殊扣除,例如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这将由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来实现。
因此,我认为改革仍在探索之中,肯定会有一揽子政策。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必须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必须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热情。目前,这些计划已经在研究中。
《中国新闻周刊》: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时,应着重于哪些方面?
刘建文: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我认为核心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务关系。因为财务与事务权,财务权和事务权有关,所以现在谈论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实际上,大框架是事务权和财务资源的结合。在这种背景下,必须调整事权和支出责任。下一步,中央政府肯定会发布一些有关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文件,但是可能还有处理这些文件的程序。改革必须逐步进行。
学术界一直在提倡制定政府间财政关系法,类似于关于基本财政法的法案,但它仍处于研究和推荐阶段。该法律主要涉及中央财政和行政权力,地方财政和行政权力以及支出责任。法律应明确规定哪些概念,原则和规则以及应采用哪些程序。
2016年5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左二)与全国各省的税务机关联系,以了解当地税制第一天的纳税人开票情况转换。图片/新华社
财税体制改革: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进一步融合
期刊记者/赵义伟何斌江轩
本文首次刊登在《中国新闻周刊》第858期上
在中国财税改革的历史上,几乎每一项税收征管的改革都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权力的博弈。
“如果税制改革是机械性变革,所有部分都已解决并可以灵活运作,那么财政改革就是化学性变革,而国际收支则是重中之重。收入的增加和减少是次要的。”中国财税翁立华是博物馆的第一任策展人,原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地方税务局局长,他用生动的类比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了财政税制改革之间的关系,异同。
近年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副主任彭森几乎每年在全国人大财经会议上提出税收改革问题。委员会。他认为,应该加快中央和地方权力与金融权力的分工,特别是转移支付制度需要紧急改革。
艰难的中央和地方谈判
在1949年至1979年的30年中,中国的财政体系普遍实施了“统一收入和统一支出”制度,并辅之以将收入与支出联系在一起并形成收入的短期财政体系。该金融体系将国家的绝大部分财政资源集中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在中央批准各级政府的支出。地方政府仅享受地方税和一些零散的收入。它无权保留其他收入。
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收支均匀”的财税体制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自19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联合生产合同负责制的兴起推动了金融体系的改革,以在财政体系中实行“分开做饭”,并开始实行合同制。税收由地方政府征收,超出收入基础的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上缴中央。过去,中央政府统一,平衡的财政调度被改为地方财政预算。
大型合同系统在激发本地和企业活力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中央政府针对地方政府的各种合同制实际上导致了中央财政的“僵局”。在这种制度背景下,富人地区有税收来源,但不愿多收税款,宁愿将财富隐藏在企业中,因为如果多收税款,多余的部分将由中央政府承担。
从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在经历了短暂的积极影响之后,合同制逐渐暴露出其不足之处,并成为随后税制改革的导火索。由于信息不对称,中央政府没有有关税收的具体信息。地方政府经常使用各种机制来减少或免征公司税,并虚报损失,从而导致中央政府缺乏财政资源。
中央政府的紧张财政状况在1993年达到顶峰。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数据,中央财政收入对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和国家财政收入对GDP的比重分别从1985年的39.68%和22.79%下降到1993年的22%和12.6%。改革迫在眉睫。
分税制改革的想法实际上始于1993年。全国人大财政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副主任彭森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回忆说,朱R基已从上海调任北京执行常务副书记。国务院总理,主持国务院工作。当时中央预算吃紧,全国4000亿元以上的预算收入集中不到1000亿元。 “这1000亿元人民币既需要维持国民政府的运作,也需要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
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并精简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务和行政权力?1993年7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R基首先在全国财政会议上提出了分税制改革的构想。
根据改革理念,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根据税种将所有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一个重要的目标是加强财政再分配能力和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具体要求是增加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和中央财政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例。
当地的金融实力明显受到影响,可以想象到改革的阻力。1993年9月,朱R基率国家经济调整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世行六十多名干部到各省,市,自治区进行谈判。
彭森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还以重组委员会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的身份参与了这些谈判。朱R基一行首先去了海南省。用彭森的话来说,他们带着“假枪”来到海南,毕竟海南的收入很小。从海南返回后,他们去了广东,山东和江苏。这些税收大省是“大事”。
与广东的谈判是一场“艰苦的战斗”,而且非常困难。朱(金字旁容)基一行在珍珠岛大酒店呆了十多天,详细介绍了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谢飞对分税制的改革感到兴奋。 “中央政府对广东特殊政策的承诺为期十年,税收一揽子制度将一直持续到本世纪末。合同制的取消,不在20年之内。赶上亚洲四大龙?他说:“朱R基在这方面解释了分税制改革计划,谈到了中央政府的财政困难,并尽快建立了新的金融体系和税制。我希望广东在这方面能带头。
在两个月之内,朱R基访问了13个省,市和自治区,并一个接一个地谈论了一个地方。谈判过程非常困难。特别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继续在利益的两个主要参数上进行博弈:收入分配和基准年的确定。最后,达成共识。
财务权利和事项的不对称
1994年,国务院决定将省级和副省级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每个省都必须最迟于当年8月15日设置清单。尽管在此时间点之前,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已成立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但模式却有所不同。例如,尽管上海市还设有市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但“两在区一级,只有“税务局”才能形成“块品牌,一个团队”。在浙江省,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合并为一个党,行政区划,两名领导,干部统一部署。在城市和县一级,仍然共同管理财政和地方税收。
翁丽华是实行分税制后的浙江省国税局第一任局长。他回忆起《中国新闻周刊》,鉴于设立分支机构将增加机构数量,增加人员以及征费成本的迅速增加,浙江省决定将清单分开,以减少机构间的协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费。因此,直到1997年8月,由浙江省国家土地和土地税局共同管理,所有的国家税收费用都由浙江省的地方财政支出支付。
直到1997年春季,“金华税案”震惊了全国,浙江省不得不完全分开征收国家土地税。
但考虑到分居后的土地税和财政仍然是一个,因此应由单独的国家税务局负责,因此该计划确定省局的工作人员将分别承担60%的国家税和40%的地方税,70%的国家税和30%的地方税。比例。
但是,浙江省很快发现分税制带来了新的问题。随着金融实力的增强和权力问题的保持不变,地方财政开始扩张。随着它们达到基层,财政权力和权力的不对称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具体来说,当中央政府收集每个省的部分财政资源时,各省也会效率低下,收集县和市政府的财政资源,并收集地级县和乡镇的财政资源。结果,大大削弱了县级和县级以下财政资源,基层财政越来越紧张。
的数据表明,地方财政自给自足能力从1993年的102%下降到2006年的61%,年均下降3.2%。2005年,全国有赤字县市556个,赤字27.5%,赤字127.4亿元。
为了确保基层财政的稳定性,浙江省财政厅决定从现实出发,不按照政府一级财政文件的要求实施市辖县,但继续实行省直县级制度,以减少省中层,避免“鹅拔毛”的问题。
直到1995年,国务院才知道这个计划。那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R基前往千岛湖遗址解决了1950年代移民留下的问题。当时,需要修建一条绕湖的道路,以改善移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朱(金字旁容)基建议中央,浙江省和杭州市分别投资6000万元修建这条公路。杭州市领导当场表示,浙江省实行县级管理,杭州市无力筹集资金。
直到一年多以后,类似的问题才在各地出现,有些地区甚至面临无法支付工资的困境。国务院不再敦促浙江省改回“城市县”。后来,时任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办公室和特别事务办公室主任的刘忠立作了一份调查报告,肯定了经中央领导批准的由浙江省直辖的县的做法和做法。被浙江人真正认可。
实际上,1994年建立国家土地税的目的是增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例,并确保中央财政的正常运作。分税制财政制度于1994年正式实施,是对收入分配方式的补充,并建立了两组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分别收取税款。在税收共享方面,制定了统一的国家税收共享规则。增值税由中央政府承担。消费税和营业税是中央政府专有的。在税收征管体系中,分为国家税收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排他性税收分别征收,根据情况征集共享税。
“此系统明确了中央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以及地方固定收入。它不仅确保有效地征收中央税,而且提高了地方政府征收地方税的热情。”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史文文说。
改革后的税收共享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的数据显示,1995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0.7%的最低点后,就开始呈现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从1993年的22%迅速增加到1994年的55.7%。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税收共享系统的实施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史主文认为,分税制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趋于标准化。中央政府通过税收返还等转移支付来弥补地方收支之间的差距。财务资源的分配反映为“先集中然后集中”,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的“先集中然后集中”的方式,并有助于形成更合理的财政平衡。系统。二是有效提高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增强财政体制的系统性和合理性。第三,有利于发挥国家税收体系的专业税收征管能力,同时提高地方税收体系的运作能力和执法能力。
“中央款待场所”
进入新世纪后,由于新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增加了对中央财政集中和地方税收指导的需求。新的经济环境提高了税务机构的程序和业务效率。要求原始国家的地方税制的划分制度在实际发展中遇到瓶颈。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贾少华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税收共享体系暴露出三大体系问题,即税收管辖权不明确,收入不合理。分配比例和重复的机构设置。由于中央土地的财政权力不匹配而引起的地方税收混乱。由于当地的财政实力已从1993年的78%下降到约55%,但是事务权已从1993年的72%下降到现在的约85%。财政权力的不匹配带来了大约30%的支出。短缺,而当地人只能依靠中央交通。
因为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分配的,所以当转移不到位时,就会出现“中央政府邀请当地人付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地方政府认为分配的配额不能满足当地需求,则很容易找到另一种获取财政资源的方式。近年来,中央政府一再强调禁止“超额税收”,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在时间和规模上超额征税,以丰富地方财政手段。
“超额税收”包括提前征收未来几年的税收,或提高税率,任意处罚等,或对国家的减税和免税政策予以打折扣,增加新的收费和增加已实施的税收费用过度监管。史文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些措施要么增加了实际的地方税收负担,要么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这不利于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工作。”
此外,建立税收共享系统以平衡中央政府利益的初衷也随着税收改革的深化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解决方案。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国家土地税划分制度逐渐转变为制度负担。
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熊伟指出,建立原始的税收共享体系的重点是保护中央财政和税收收入,实现中央税收的双轨运作。但是,随着税收征管系统的完善和电子化,国库和预算制度逐步完善。收税到达系统端口时已自动转移。地方政府拦截中央税的问题已不复存在。同时,随着近年来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增值税,所得税等主要税种已成为中央共享税,共享税的范围也越来越大。财政收入相互挤压的问题也已经解决。“从技术上讲,建立国家税收制度已经失去了原来的作用。”熊伟说。
中央和本地系统必须集成
自2002年的所得税共享改革和2016年的业务改革全面推进以来,土地税收征收和管理效率低下,系统资源浪费以及税收成本过高等问题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国家土地税的征收和管理制度进行新一轮的改革。
国家和地方税合并后,双重领导管理系统,主要是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不仅体现在中央政府的纵向领导上,而且体现在中央政府的征求和尊重当地对当地事务的意见。
史文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统一税收机构实行纵向领导体制需要对中央和地方政府负责。要保护中央财政收入,积极引导地方经济发展。这不仅取决于税务机构的有效运作,还需要政府的协调与配合。
一方面,中央政府需要协助和支持地方发展,并尊重地方政府在地方事务上的权力和意见。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需要树立全局意识,积极协助和配合中央征管工作,帮助中央完成总体规划。中央和地方体制必须成为一个整体,逐步将税收治理纳入国家质量发展体系。
在建立国家土地税期间,地方政府经常以减免税为优惠条件来吸引企业和吸引投资,从而形成了区域竞争格局。熊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中央政府不欢迎采用税收优惠措施吸引资本。” “可以预见,在国家和地方税收合并之后,对实施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阻力将越来越大。直接税收形式的政府激励措施也将越来越少。 ”
在税收机关缩减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吸引资本方法可能会从税收渠道转移到财政渠道。熊伟认为,当地方政府难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财政补贴和激励措施可能会成为吸引投资的新方法,这也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全国市场。
“目前,中央和地方当局以及财政权力的分配是当前这一轮国家土地税征收和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问题。”史文文认为,目前国家和地方税收的合并仍处于起步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需要根据财税体制的发展趋势进行调整,并在联合探索中进一步发展。基本原则是确保中央政府的领导和地方的积极性,充分体现双重制度的协调,并重视磋商,协调,沟通与合作。
从机构改革的合法化和标准化的角度来看,合并州税和地方税需要尽快发布文件,并在机构运营,特定职能部门,工作程序和专业方面执行法规处理。同时,应建立合理的协调机制,在颁布重要的地方政策时充分征求地方意见,在更大程度上尊重和反映地方意愿,并确保在地方一级的发言权。
随着国家和地方税收的合并,改善地方税收体系的紧迫性和困难感进一步增强。熊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由于《立法法》明确规定,税收只能以法律形式建立,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因此,地方没有“地方税”。法律意义。以前称为“地方税”的是地方税务机关收取的税款。国家和地方税合并后,这种地方税就消失了。过去,“您的税属于您,我的税属于我”的地方税制已经演变为“属于我,而您的那部分收入属于您的地方收入制”。
熊伟认为,当前的高税率反映了以前的征收和管理能力薄弱。在税收共享制度的条件下,两个机构之间的灰色地带有一些垃圾收入。这些机构很难收取这部分收入。只能通过提高税率来提高税收。随着国家和地方税收的合并,灰色地带消失了,提高税收征管能力成为必然要求。
国家和地方税的巩固是未来新税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财政和税制改革措施的支柱。史文文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税制改革的意义不仅是税收,而且是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加强,税收改革的效率,统一性和有效性得到了提高。标准化。这将成为国家机构改革的总方向,这种国土税收合并的长远影响将在未来的宏观工作(如税制改革)中逐步释放。 ”
值班编辑:韩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