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通常采用“成本模型”进行计量,应定期(每月)计提折旧或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款: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摊销)
2.以“公允价值模型”计量的投资房地产不得折旧或摊销。
公允价值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型分为成本模型和公允价值模型两个计量模型。企业通常采用成本模型来计量投资房地产。
在成本模式下,企业应根据“企业第4号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和“企业第6号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来衡量租赁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应当计提折旧或摊销。有迹象表明存在减值迹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税收待遇上,企业按照税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政策的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
使用公允价值模型计量,不应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折旧或摊销,应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介于公允价值之间。和原始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税务处理中,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型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当进行税率调整;投资性房地产可以折旧或摊销。。
1.投资房地产
公司会计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应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包括租赁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在升值后准备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租赁建筑物。
2.投资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型
首选费用模型。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模型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以后使用成本模型计量的建筑物,适用“企业固定资产第四号会计准则”。成本模型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
如果符合条件,则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型。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可以连续可靠地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则可以采用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模型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型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房地产所在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活跃;
(2)企业可以从房地产交易市场获得相似或相似房地产的市场
市场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以合理估计投资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一旦确定了企业投资房地产的衡量模型,就无法随意更改。如果将成本模型更改为公允价值模型,则应将其视为会计政策的更改,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
使用公允价值模型计量的投资房地产不得基于公允价值模型
切换至费用模式。
3.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和摊销的会计处理
随后使用成本模型计量的投资房地产建筑物须遵守固定资产标准。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因此,随后使用成本模型计量的投资房地产应根据固定资产标准进行折旧。
以成本模型-土地使用权衡量的投资房地产,适用无形资产准则。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系统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当摊销。
以公允价值模型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折旧或摊销的情况下,应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和残值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原书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