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企业所得税免么-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提问时间:2020-05-0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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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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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创业是否享受税务优惠

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陆军家庭成员的就业给予优惠税收。 2000年9月27日发布《关于陆军家庭成员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 84号),明确了家庭成员就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规定,国家自收到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对新设立的军人家庭安置公司,免征营业税;自雇家庭成员,自收到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其军人家属必须占企业总数的60%(含)以上,并且必须具有政治和后勤组织在军人(含)以上的证明;身份证明,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检查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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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军嫂的转正工作有那些优惠政策

随军家属创办企业,或者安置随军家属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你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人家庭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 84号):1.对于新设立的军人家庭安置企业,收到税务登记证的日期,年内免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2.对于从事自谋职业的军人家庭成员,自获得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3.对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军人的家属必须占企业总数的60%(含)以上,并且必须有上述政治和后勤组织签发的证明军方(含);主管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当进行相应的检查和确定。

在企业或个人免税期间,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的有关税收规定对此类企业进行年度检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免税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每个军事家庭成员只能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根据政治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陆军转任官员,城市退役士兵和军人家庭成员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财税(2005年) )18号):《关于就业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 84号)第二条规定,自雇军人,城镇退休军人和军人家属应自收到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税务登记证。

现役军人家属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