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负盈亏企业所得税-统筹外费用企业所得税调整

提问时间:2020-05-0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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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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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所得税盈亏情况的计算

收入调增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是不是要调整弥补亏损

在税项中,调整了增加和减少,并且未进行会计核算。也就是说,您的账簿中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可能与您的所得税报表中的调整后利润不同,将来会根据所得税的损益来支付。如果需要,则应在年度报告之前计算增减幅度,并通过“以前的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以使未分配利润与所得税收入保持一致。希望对您有帮助。

利润是负数企业所得税怎么申报

尽管利润为负,但仍应根据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数据报告公司所得税。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损失和可扣除的项目数量。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和经营商品以及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直接消费和各种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亏损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另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公司所得税的法定扣除额还规定了一些扣除额,这些扣除额需要根据税收法规进行税收调整。

利润是负数的减免所得税优惠表怎么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所得税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免税收入,减少收入,减少或减少企业获得的免税收入项目本期及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损失不予弥补;本期发生的减损和免税的创收项目,不得以当期及以后各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抵销。 ”但是,在当前的公司所得税结算和支付报告系统中,免税收入项目不能用负数填充,从而导致当期减损和免税收入被当期应纳税项目所抵消。如果企业的利润总额为50万元,包括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和免税收入-1百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但是,由于报税系统减税措施中免税项目的收入不能用负值填充(最小值只能为零),因此应税收入的值与总利润一致,即亏损50万元。这种情况将导致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

答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102条规定:“如果企业同时从事采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则应分别计算其优惠项目,并合理分摊企业的定期费用;不单独计算的,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另外,根据国税函[2010] 148号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和免税收入的损益不能相互弥补。其中,应税收入只能由未来的应税收入组成。以后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当前的报告系统和报告系统中,上述政策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建立辅助帐户来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