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主要负责适用于地方征收和管理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税(营业税,农田占用税,车辆和船只使用税)。
边境税调整(BTA)是国际贸易领域中比较普遍的税制。
个人收入调整税的全额征税是在中国定居并取得个人收入的中国公民征收的一种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整税的纳税人是具有中国国籍,户口登记并居住在中国并已获得规定税率标准的收入的公民。
对个人(即自然人)的收入征收的所得税。
个人收入调整税是国家于1987年1月1日对居住在中国的公民征收的。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人民的收入水平大大提高。国家鼓励一些人调动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先富起来的政策来致富。有些人的收入超过了一般水平,有些则超过了很多。同时,中国根据劳务分配和正确的分配政策采取了多种分配方式,包括合同规定的收入,债券利息,股利和股利以及私营企业主的非劳动收入,并增加了收入。有些人国家的分配政策是,这不仅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地努力致富的个人,首先要致富,合理地打开收入差距,而且还可以防止贫富悬殊,坚持下去。向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并体现了效率的提升。社会正义。对于过多的个人收入,应采取有效措施来调整和利用税收杠杆来适当地调整各种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正是为了反映国家的分配政策,因此,国务院于1986年9月25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整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