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 税收筹划,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提问时间:2020-04-08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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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08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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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的筹划是什么意思?

转让定价也是投资者在生产和经营中应注意的问题。转移定价,也称为对等定价,转移定价和转移定价,是指经济活动,在该经济活动中,经济机构中与经济有关的公司或当事方在产品交换或交易过程中不遵循市场交易规则,以进行以下交易: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以及基于其共同利益或最大化其收入的产品或非产品转移。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低于或高于市场供求关系确定的价格,从而达到少付或不付的目的。税。

转让定价的原理

与一般税收管理不同,转移定价基于经济分析原理,即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是成比例的,风险越高,收益越大。在判断交易双方的相关定价是否合理时,有必要首先分析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的功能(活动),风险和拥有和使用的资产(包括有形和无形资产)流程,并考虑行业中的关键价值基于哪些因素来选择最合适的转让定价方法进行经济分析。经济分析通常是通过基准确定基准,以确定在类似情况下关联交易的结果是否与受控非关联交易类似,即是否满足独立交易的原则。对齐方式有两种:内部对齐方式和外部对齐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转让定价不是一门科学,而是更像一门艺术。如何弄清交易双方定价安排的经济合理性以及如何让交易双方的税务机关(通常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机关)是关键。

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转移定价税收筹划方法是指纳税人以高于或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确定的内部价格进行交易,目的是转移利润以避免税收负担。在跨国业务活动中,由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异很大,母公司和子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或国外总部和常设办事处在国外具有相对独立的形式,具有广泛的业务和财务联系因此,产品价格转移的空间更大。使用避税港进行税收筹划是在避税港中建立一家控股公司,然后该控股公司将在国外投资以建立其他公司。在企业的跨国经营过程中,可以结合使用转让定价和避税天堂(即在避税天堂中建立基础公司)进行税收筹划,以获得更好的计划结果。以下是从使用贸易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角度进行的分析。

1.使用贸易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

中间贸易业务的发展是将各种收入和财产转移给基础公司的基本手段。主要有两种模式:

2.在公司集团内其他相关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时,会插入一个中间链接。通过与基础公司的交易并结合转让定价,利润将从相关联属公司转移至基础公司。

2.成立贸易公司的条件

1.营业地点对外国投资者的税率或优惠政策较低。

2.它可以提供足够的实际管理活动和其他业务,以表明该公司不是影子公司,因此与其他高税率国家的购销交易得到了相关税务部门的认可。

3.纯粹的避税天堂将受到更严格的转让定价调查,因此不应选择。

3.利用贸易公司在香港进行税收筹划

转让定价在企业税收筹划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统治”导致双重征税

一家位于马来西亚的跨国公司通过一家印度子公司销售在马来西亚制造的计算机。计算机的制造成本为每台500美元。马来西亚分配给印度子公司的转让价格为600美元。该公司将计算机的零售价定为每台700美元,而销售成本为每台100美元。这样,印度子公司的销售利润为零,印度税务部门无法从中收取税款。作为回应,印度税务机关抗议该跨国公司有意将利润转移到税收负担更轻的马来西亚。此内部交易的转让价格应调整为$ 500。但是,马来西亚税务当局不同意,认为如果转让价格调整为500美元,这就是成本价,这将使马来西亚税务部门免税。

然而,印度税务机关最终调整了此项交易的转让定价,将印度子公司的应税利润调整为每台计算机100美元,并相应地征收了所得税。最初,这家跨国公司在马来西亚的账面利润为100美元(转让价格为600美元减去500美元的制造成本),而当地税务机关已经对其征收税款。从整个公司集团的角度来看,它的实际利润仅为100美元,印度和马来西亚的税务机关都对其课税,导致了双重征税。根据OECD转让定价调整原则,当印度税务机关将转让价格降低100美元时,马来西亚税务机关也应在谈判后将其应税利润减少100美元,但实际上该规定是徒劳的,因为大多数有关国家在这方面缺乏谈判结果,只有一个关联方降低了转让定价,但是另一国没有相应降低该定价,最终无法消除双重征税。

跨国规划应考虑所有国家的利益

与马来西亚和印度的税务机关一样,关联公司之间的转让定价问题通常会导致相关国家的税务机关之间发生争议。为了纠正转让定价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问题,OECD在1979年发布了《转让定价指南》,并随后进行了一些修改。其核心是要求收税双方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转让定价应为根据可接受的市场价格。在上述示例中,马来西亚的跨国公司通过税收筹划保留了马来西亚的所有利润,这将不可避免地引起印度税务机关的反对,从而使印度子公司受到严格的税收审计并最终调整其应纳税利润。导致双重征税。如果印度和马来西亚企业在税收筹划中有一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仅使两国能够合理地分享税收权利,而且还能避免双重征税。因此,跨境交易的税收筹划必须充分考虑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税务机关在进行转让定价调整时也必须充分考虑各国的利益。

转让定价是否合理,对于相关国家合理分配税收权利并避免双重征税至关重要。目前,从世界范围来看,除美国外,各国在处理转让定价问题上的经验还不够成熟。大多数国家仍处于立法和法律修订阶段,特别是在亚洲。韩国是亚洲第一个实施转让定价规定的国家。其次是2001年的日本和印度,2002年的中国和泰国以及2003年7月的马来西亚。尽管新加坡没有专门的转让定价法,但该国《所得税法》的某些章节规定了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

转让定价必须遵守国家法规

使用转移定价进行税收筹划将利润从高税国家转移到低税国家以逃避税收是转移定价的重要“功能”之一。但是,除税收优惠外,转让定价还具有其他功能,例如在跨国公司的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转让定价时,必须遵守有关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转让定价文件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给税务机关。首先,根据当地情况,应将不同的文件提交给不同的国家。这是因为不同国家/地区对跨境交易的转让定价申报有不同的税收法规和特定要求。因此,必须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要求提交此文件,以避免严格的税收审核。其次,提交文件应包括:图表,说明企业集团内交易涉及各方的身份和相互关系;分析关联方的资产使用和风险假设;公司集团对关联方的成本分摊和利润分配方法公司商品,财产和服务的描述;转让定价的方法和说明;集团公司之间的协议副本;每个关联公司的财务和会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