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为特殊工作人员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外,还可以由财政,税务机关扣除其他商业保险费。国务院的规定,企业是一种投资职工或者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不予扣除。 “也就是说,企业在为其投资者或雇员购买商业保险时所产生的保险费,在扣除税前应限于以下两种:特殊工作雇员支付的合法人身安全保险费。根据《建设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建设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从业人员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作人员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除外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除保险费外,企业为100名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可扣除。
2.根据税法的规定,如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是企业,则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是个人,则不能在税前扣除,税款将在年底进行调整。
3.会计分录
(1)如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是一家企业
借款:行政费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贷款:银行存款答案
(2)如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是个人
借款:行政费用-福利费
贷款:银行存款
问:公司可以为所有员工在上班途中和其他意外中支付的保险扣除之前的公司所得税吗?您是否希望将当月薪水和薪水的收入相结合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谢谢!答:1.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 。经税务机关审查后,应在规定比例内扣除。国税发[2000] 84号《企业所得税减免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向全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给税务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人员。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扣除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照省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支付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作人员支付的合法人身安全保险。 ”国税发〔2003〕45号第5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为全体职工缴纳基本的或补充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以在付款期间直接扣除。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扣除为特殊工作人员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其他税法(例如商业保险)不允许扣除税前费用。2.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 94号)规定:1.关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单位缴纳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后缴纳的税款问题。单位购买职工个人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在办理保险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薪金所得”项目,并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收法;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退还。2.关于个人担保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