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无保险赔款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5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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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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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报税的企业怎么做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在最终结算和付款时,报告中除损益表外还有其他形式。我不知道公司是否有任何开支。如果是这样,则必须进行报告。

会计和结算表格,有收入,费用,折旧等相关表格需要报告,请根据公司情况填写。

企业所得税季报未报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企业所得税需要在季度末申报,否则为零申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当按月或者按季度预缴。企业应于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十五天内,向税务机关备案预缴企业所得税,并提前缴纳税款。企业应自年底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结清付款并结清退税款

保险赔款征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生产经营中因固定资产和存货损失所致的损失。 ,库存损失,废料损失和财产损失,坏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等损失。

企业所蒙受的损失应在扣除责任人的赔偿金和保险赔偿金后,按照国务院财税部门的规定予以扣除。

企业已将其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完全收回或部分收回时,应计入当期收入。

提醒:国税发[2000] 84号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55条规定:纳税人的资产损失,报废损失净额以及可抵扣的赔偿和保险补偿后的余额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扣除。纳税人不得扣除出售职工住房造成的财产损失。新法律颁布后,该文件被废除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税前损失减免是企业的实际损失。企业取得相应的保险赔偿或者责任人的赔偿,不是企业实际承担的损失。不允许扣除税前费用。企业实际发生的损失,如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应按照收入与支出之比等要求征税,本期不能全部抵扣。

在税收处理中,被视为损失的资产可能是由某些因素引起的,导致这些被视为损失的资产由企业重新拥有,成为企业的资产或给予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当该扣除的损失再次确认为资产时,应视为企业的收入,应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当期计入的具体收益金额,视企业实际收回的金额而定。如果已完全收回,则将收入与收回的资产金额确认;如果仅部分收回,则将收益与收回的资产金额确认。

没有企业所得税的要做汇算清缴吗

结算和结算肯定要完成,以下是过程

>>结算和付款的操作流程

1.检查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所附表格,其中包括企业的利润表,总账和明细帐,并审核帐目和报表;

2.以公司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对“详细的纳税调整表”进行重点审核。在涉及的会计科目中逐项进行审查;

3.与委托方交换审核结果,并根据意见交换结果决定要发布哪个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结算核查报告还是咨询报告?如果是验证报告,则为报告意见的类型;没有无法表达意见验证报告,意见验证报告,否定意见验证报告和意见验证报告。

>>结算和纳税范围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和经营(包括试生产和试生产),或者在纳税年度中止其业务活动,无论他们处于减税还是免税期间,不论盈亏,都应该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的范围包括:

1.实施审计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纳税人实施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法以评估应税收入率

3.根据《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需要清算的企业

4.企业重组期间需要清算的企业。注意:执行已批准的固定税额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需最终结算。

>>结算和结算所需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针对外国公司)副本(盖章);

2.今年(1月至12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印章);

3.去年的审计报告(适用于年度审查),去年的所得税结算和核查报告;

4.地方税收综合声明表(1月至12月)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月至12月)的复印件(盖章);

5.第一个月所有税收的电子收据(印章);

6.公司所得税的季度税前申报表的复印件(盖章)(4个季度);

7.总分类帐,明细帐目(包括费用明细帐目),会计凭证;

8.现金库存表,银行对帐单和余额调整表(印章);

9.固定资产库存,固定资产和折旧时间表(印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