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类)》。 A,2014版)”,自2015年以来将于1月1日生效。
2015年在线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国家税)的发布日期为4月底。
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
⑴企业所得税应每月或每季度预缴一次。
⑵企业应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预付的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并提前缴纳税款。
(3)企业应自年底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结清付款,并结清应交的税款。
⑷企业在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按照规定提交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
⑸如果企业在年中终止业务活动,则应在实际业务终止之日起60天内处理当前的企业所得税清算和向税务机关的付款。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申报清算所得,并报税务机关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应在本月或季度结束后的十五天内,不论其损益如何,均应向税务机关提交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预先缴税。企业应自年底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结清付款,并结清应交的退税款。企业在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上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材料。纳税人在规定的报告期内报告困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报告批准并推迟申报。
2.按月或季度提前缴税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并在当月或季度末后的15天内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应在季度末后的15天内预缴,然后年度申报应在年末的45天内进行。税务机关应在5个月内解决和解问题,并将退还更多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