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规划
(1)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规划的法律依据。增值税纳税人依法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有不同身份的纳税人具有不同的税率,税收优惠和差异。当前的税法对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明确的定义:普通纳税人是指年度应交营业税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具有健全会计制度的企业和法人单位。普通纳税人享有普通纳税人的利益。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但未申请确认的纳税人,按照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直接将销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扣除,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增值税年销售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会计核算不充分,不能按照规定提交有关税收信息的增值税纳税人。不定期参加增值税应税活动的个人,非企业实体和企业也被归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度营业税应纳税标准如下: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加工,修理,修理的纳税人,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加工,修理,修理的纳税人。服务(专门从事商品生产(或者应税劳务的加工,修理,修理和分销的年销售额占其年总销售额的50%以上),并且同时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其年增值税销售额应少于100万元是一个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增值税不足180万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超过180万元的是一般纳税人。
会计系统的健全性主要取决于它是否可以提供完整的税收信息以及是否可以准确地解释进项税,销项税和应纳税额。如果可以的话,它认为自己的会计系统健全,反之亦然其会计系统不完整。税务机关在确定纳税人身份时,主要考虑的是会计制度是否健全,而不是销售规模。就是说,如果企业的会计制度确实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提供税收信息,即使工业企业生产的企业,其依法纳税。业务规模与税法规定的标准之间仍然存在差距,您也可以申请承认为一般纳税人。相反,即使销售规模达到标准并被确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其会计制度不健全甚至不合法,其一般纳税人资格也将被取消。这为一般纳税人的计划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提供了空间。
(2)选择不同的纳税人身份时应考虑几个因素。首先是增值因素。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与其税收负担成反比,即增值税率越大,税收负担越轻。原因是较低的征收率的优势逐渐超过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缺点;对于普通纳税人而言,增值率与其税负成正比,即增值率越大,税负就越重,因为增值率越大;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少。
其次是产品销售对象。如果产品主要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并且经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选择一般纳税人;同样,健全的会计系统的成本可能会增加。大型纳税人转变为普通纳税人所带来的利益实际上对企业不利。(())关于纳税人身份的具体计划构想:
1.不定期参加增值税应税活动的个人,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只能成为没有计划的小规模纳税人。
2.如果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则必须申请确认,否则他将直接缴纳销项税作为应纳税额,并且进项税额不能通过特殊方式扣除或惩罚。增值税发票。
3.产品的增值税率决定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可以通过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平衡点来确定税收负担。假设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均为t1,应纳税额为Tl,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t2,应纳税额为T2,销售收入为S,购买价为G,并且销项税额是Ts,进项税是Tg,升值率是R。然后:
一般纳税人:R =(S-G)/ G,然后C = S /(1 + B),
T1 = Ts-Tg =(S-C)×t1 = S×[1-1 /(1 + R)]×t1,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T2 = S×t2,
当T1 = T2时,两者的税负相等,则S×[1-1 /(1 + R)]×t1 = S×t2,即升值率
R = t2 /(t1-t2),如果t1 = 17%,t2 = 6%,则R = 6%/(17%-6%)= 54.5%,规划思想是:
(1)当增值率R = t2 / t(t1-t2)时,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等,从税负的角度看,两者之间没有区别。这两个身份。
(2)当增值率R >> t2 /(t1-t2)时,纳税人的税负通常大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从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当增值率R 4.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则必须考虑年度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标准,产品的增值率,健全的会计制度可能增加的成本,以及产品销售目标。增值率R = t1 /(t1-t2),产品主要销往一般纳税人,年度应税销售额接近法定标准,会计核算不充分,因此成为一般考虑一般纳税人比较健全的会计系统增加的成本。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应努力增加销售额并使该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相反,销售应低于标准,并保持小规模纳税人的地位。 5.对于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加工,维修,修理和分销,还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如果他们认为通过考虑产品的增值率,销售目标和会计制度来征收一般税人是更有利的,但年销售额相对较小,应增加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和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使其占年度总额的50%以上销售,使其更容易成为一般纳税人相反,如果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加工,修理和修理的年销售额应少于其年总销售额的50%,因此即使年销售额比较大,只要不超过18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仍然可以满足。 2.通过分散或分散的业务计划增值税 (1)离散或分散经营计划的依据:1.当前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减免对象是独立的,并且主要针对特定的生产环节和特定的产品。对于农产品,只允许由纳税人生产和销售的初级农产品,而对加工或非自产产品则不予豁免:2.根据现行税法的增值税负担沉重,营业税负担重轻巧,混合了不同的纳税人营业税待遇不同。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理,分配应税劳务的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活动,其销售额的50%以上,应征收增值税。业务类型,即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人对人们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三)同时经营需要分开核算,否则税率高,纳税人同时经营不同的税率项目,减免税项目,增值税劳务项目和营业税项目。否则,将征收所有增值税,且税率很高。
4.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则必须考虑年度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标准,产品的增值率,健全的会计制度可能增加的成本,以及产品销售目标。增值率R = t1 /(t1-t2),产品主要销往一般纳税人,年度应税销售额接近法定标准,会计核算不充分,因此成为一般考虑一般纳税人比较健全的会计系统增加的成本。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应努力增加销售额并使该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相反,销售应低于标准,并保持小规模纳税人的地位。
5.对于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加工,维修,修理和分销,还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如果他们认为通过考虑产品的增值率,销售目标和会计制度来征收一般税人是更有利的,但年销售额相对较小,应增加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和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使其占年度总额的50%以上销售,使其更容易成为一般纳税人相反,如果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加工,修理和修理的年销售额应少于其年总销售额的50%,因此即使年销售额比较大,只要不超过18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仍然可以满足。
2.通过分散或分散的业务计划增值税
(1)离散或分散经营计划的依据:1.当前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减免对象是独立的,并且主要针对特定的生产环节和特定的产品。对于农产品,只允许由纳税人生产和销售的初级农产品,而对加工或非自产产品则不予豁免:2.根据现行税法的增值税负担沉重,营业税负担重轻巧,混合了不同的纳税人营业税待遇不同。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理,分配应税劳务的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活动,其销售额的50%以上,应征收增值税。业务类型,即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人对人们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三)同时经营需要分开核算,否则税率高,纳税人同时经营不同的税率项目,减免税项目,增值税劳务项目和营业税项目。否则,将征收所有增值税,且税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