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管理费用(或其他费用项目)
贷款: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或应付帐款)
借款:应付
贷款:应纳税
以供参考!
深圳律师: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某些优惠政策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于2008年1月1日之前累计未分配的利润,这些利润在分配后将分配给外国投资者2008年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在2008年及以后年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我国与投资者的国籍有双边协议,则可以免税或根据双边协议优先给予,否则将按10%的税率征收。
1.借款:管理费用(或其他费用项目)
2.借款:应付
关于公司海外所得税:
1.概念
根据中国的规定,居民企业应缴纳海外所得税,而非居民企业则不缴纳海外所得税。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设立的企业,但实际的管理组织在中国境内。它包括以下类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2.计算步骤
第一步:首先计算国内外应纳税额=国内外应纳税所得额×25%(注:高科技企业的税率为15%)
第2步:计算限额(可以理解为要在中国支付的外国收入的金额),限额=税前外国收入×25%收入,即税后收入÷(1-海外税率)]。
第三步:比较海外支付的税额与限额。如果海外税额大于限额,则无需补税。
例如,海外上缴的税款是50,000元,最高限额是40,000元。没有退税,也没有退税。境外纳税额为5万元,限额为6万元,必须纳税1万元。
在中国缴纳的所得税摘要=第一步计算的税额+税金补充额
企业所得税返还的主要前提是企业所得税已全额缴纳,并取得了税务部门签发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知书》。企业所得税的返还采取先收再返的形式。到目前为止,主要有以下几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
1.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的外资企业所得税退税;
2.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债转股的企业所得税退还;
3.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返还;
4.为吸引外资而退还的公司所得税;
5.为鼓励特殊产业等而制定的企业所得税退税。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6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根据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以下各项:
(1)在生产经营期间,应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纳税人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机构借贷的利息支出不得高于根据金融机构的类似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金额中的部分可以扣除。
(2)纳税人支付给雇员的工资应从应纳税工资中扣除。应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财政部直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3)纳税人的工会费用,雇员福利费和雇员教育费用应分别扣除应税工资总额的2%,14%和2.5%。
(4)对于纳税人的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应扣除年度应纳税收入的3%以内的部分。
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其他项目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法规予以扣除。
第7条
在计算应税收入时,以下各项不可扣除:
(1)资本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
(3)对非法经营和没收财产的罚款;
(4)滞纳金,罚款和各种税款的罚款;
(5)自然灾害或事故中应予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允许的扣除额的非公共福利,救济捐赠和非公共福利,救济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