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混合销售时,您应该与另一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销售合同,一份是服务合同。
事实并非如此。
选项1:满员时给予折扣。该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费80元。它只需要在销售单上标明折扣金额。销售收入可以根据折扣金额计算。假设商品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应付增值税=(80÷1.17)×17% - (60÷1.17)×17%= 2.90(元);销售毛利= 80÷1.17-60÷1.17 = 17.09(元); = 17.09×33%= 5.64(元);税后净收入= 17.09-5.64 = 11.45(元)。
选项2:满员时赠送优惠券。根据这个计划,企业出售100元商品,并收取100元,但给予20元的优惠券。如果折扣优惠券占销售商品总价值的不超过40%(商场的销售利润率为40%,折扣优惠券占总商品数)。如果价格低于40%,则可以避免购买价格(购买价格低于商品的购买价格),然后客户等于下次购买的折扣选项。应税业务和商店的相关盈利能力为:
应接受增值税=(100÷1.17)×17% - (60÷1.17)×17%= 5.81(元);
销售毛利= 100÷1.17-60÷1.17 = 34.19(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34.19×33%= 11.28(元);
税后净收入= 34.19-11.28 = 22.91(元)。
但是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商店将根据计划获得税收和利润。因此,与计划1相比,计划2仅具有比计划1更多的时间价值。它也可以说是“延期”折扣。
选项3:满满时送礼物。根据该计划,企业的馈赠行为应视为销售行为,并计算产出税。同时,由于这是非公共部门的捐赠,礼品的礼品成本不允许在税前支付(假设礼品销售与商场中的其他商品之间的差异)商品)。相关计算如下:
应付增值税=(100÷1.17)×17% - (60÷1.17)×17%+(20÷1.17)×17% - (12÷1.17)×17%= 6.97(元);销售毛利= 100÷1.17-60÷1.17-(12÷1.17 + 20÷1.17×17%)= 21.02(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1.02+(12÷1.17 + 20÷1.17×17%)]×33%= 11.28(元);
税后净收入= 21.02-11.28 = 9.74(元)。
选项4:满员时发送现金。购物中心的现金返还也是商业折扣。与第一个选项相比,费率折扣和固定折扣之间的差异与方案1相同选项5:金额满时将增加。根据这个计划,商场将对购买超过100元的商品征收折扣。商场收集的销售收入没有变化,但由于捆绑销售的实施,避免了免费礼品,因此部分费用可以得到适当的资助。相关计算如下:
应付增值税=(100÷1.17)×17% - (60÷1.17)×17% - (12÷1.17)×17%= 4.07(元);销售毛利= 100÷1.17-60÷1.17-12÷1.17 = 23.93(元);
23.93×33%= 7.90(元);
税后净收入= 23.93-7.90 = 16.03(元)。在上述方案中,第一方案和第五方案的比较,即正常销售试验的20元商品如下:应适用增值税=(20÷1.17)×17% - (12÷ 1.17)×17%= 1.16(元);销售毛利= 20÷1.17-12÷1.17 = 6.84(元);企业所得税= 6.84×33%= 2.26(元);税后净收入= 6.84-2.26 = 4.58(元)。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最终税后的净利润可以是(11.45 + 4.58)= 16.03,大致等于第五种选择。如果销售仍然打折,税后净收入仍然会有一定差距,而计划5优于计划1。是否可以及时实现第一种方案的转售是不确定的,因此有必要考虑库存占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总之,商场“奖励”最佳选择“全送量 - 剂量不增加”的方法,其次是礼品优惠券促销,折扣再次讨价还价和退货现金方式,礼品赠送计划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