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清算企业所得税毛利计算-未清算房地产项目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5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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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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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已知项目亏损,但未汇算,仍得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取得的收入。应该根据估计的毛利率分为几个季度(或月)计算估计的毛利,并将其包括在当前的应税收入中。顾名思义,毛利应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的余额,即期间费用,税金和附加未减去。因此,房地产公司在预缴所得税时还必须考虑当期的实际利润。

如果您亏钱,则无需提前付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项目未清算是否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九条,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取得的收入,应当按季度(或每月)计算。根据估算的毛利率毛利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产品开发完成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应税费用,计算以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同时将其实际毛利与相应的估计毛利之差为。包括在企业的当前项目和其他项目中合并应税收入。

在年度纳税申报中,企业必须出具有关开发产品的实际毛利与预期毛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如果未清算,则需要每年申报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项目未清算是否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商品销售收入:(一)企业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者;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有关的延续经营权,对所售商品无控制权; (三)与交易有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 (4)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如您所说,不满足第一个条件,也没有确认收入。你是对的。当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时,您可以确认您的收入。

2.在所得税结算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典型的递延所得税。税务局认为您有收入并且必须纳税,但是该收入未在会计中确认。当然必须进行所得税清算,这与房屋是否完工无关。

3.没有完成就没有收入,因为您无法准确计算成本以及是否要确认收入条件。更不用说收入的结转了。如果超出扣除范围,则超出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将其加到应纳税总额中以计算所得税。因为您已预先付款,所以如果计算的所得税不超过此范围,则无需纳税。当然,如果不超过,税务局不会退还您的款项。

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是房屋,必须严格按照企业会计收入确认准则执行。不要混淆完工确认收入百分比方法(这由承包商的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未进行汇算清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处理

如何调整房屋公司毛利的差异

一家房地产公司在2011年完成产品开发之前获得了人民币2,000万元的预售收入,获准计算其税收毛利率为10%,并按以下方式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规定;该产品于当年12月完成,会计师当完成前的预售收入2000万元转换为产品销售收入时,确认相应的应税费用为1750万元。商业咨询,在完成结算时如何进行税收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销售未开发产品的企业,按照税收毛利率每季度(或每月)计算一次,以计算预期的毛利润额,该毛利额包括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产品开发完成后,企业应及时结清应税费用,并计算以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润额,同时毛利金额与其对应的估计毛利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企业当前项目和当年其他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年度纳税申报中,企业必须发布开发产品的实际毛利润和估算的关于调整毛利差异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 ”

开发完成前的销售收入的估计毛利润= 2000×10%= 200(万元),实际毛利润= 2000-1750 = 250(万元)。按照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250-200 = 50(万元),并在附表3“税收调整项目清单”第52行的房地产中计入50万元。年度报税表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增加金额”栏。

开发完成前的销售收入的估计毛利润= 2000×10%= 200(万元),实际毛利润= 2000-1750 = 250(万元)。按照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应增加250-200 = 50(万元)。由于是本年度完工前销售收入的增加,因此,在进行税收调整时无需增加年度纳税申报的增加,应将50万元直接计入“当月估计利润”。 (季度)2011年预付所得税金额”,结合其他项目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