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如何缴企业所得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4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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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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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会计、税务处理?

讨论: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会计、税务处理?

会计处理: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处理1.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的净资产差额,调整后资本储备,资本储备不足调整,留存收益的调整; 2,吸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的净资产差额,确认商誉或当期损益,形成商誉,吸收子公司后注销注册,终止确认善意的抵消未分配利润。

公司吸收合并需要交什么税

在税收方面,企业合并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应税合并”和“免税合并”。根据《企业改制和清算所得税处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2008年)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业务”(财税[2009] 59号)根据两者的有关规定,将两者分开的条件主要取决于合并方向合并方支付的价格主要是现金还是股权。一般来说,以税收为基础的合并主要是现金,而以免税形式进行的合并主要是股权。

对于应税合并,应视为合并后的企业按公允价值转移和处置所有资产,计算资产的转移收入,并依法缴纳所得税。合并企业上年度的亏损不结转至合并企业。合并企业接受合并企业的相关资产,其成本可以根据计算税项时评估确定的价值确定。合并企业的股东应当取得合并企业的股权进行清算和分配。免税合并是指非股权溢价的公允价值小于股权账面价值的15%时,合并企业向合并企业支付的收购价。合并方经税务机关确认后,不得暂时确认有关资产转移收入或损失。合并企业接受合并企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合并企业资产的原始账面净值结转,不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进行调整。

母公司合并全资子公司如何税务处理?

问题:母公司吸收并合并了全资子公司。许多人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母公司被确认为投资收益,而投资收益被确认。子公司必须按照清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种观点与“财政部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被视为没有股权对价的合并,未确认为子公司清算。以上哪种观点是正确的?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第4条规定,企业改组应当接受企业改组。适用于本通知的特殊税收处理规定税收待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四)企业合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合并企业在合并日确定接受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公允价值。2.合并后的企业及其股东应按照清算处理所得税处理。3.合并企业的损失不得在合并企业中结转。第六条规定,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的,交易各方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对交易的股权支付部分进行特殊税收处理:合并发生时获得的股权支付款额不少于其全部交易支付款额的85%,在同一控制下无需支付代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如下处理:1。合并公司接受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征税的税基根据合并企业的原始税基确定。2,合并企业合并前的有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三)合并企业可以弥补的合并企业亏损限额=合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当年年底国家发行的国家债务利率的最长期限合并的业务发生。4.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依据,以合并企业持有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处理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0号)第五条第2款规定,剩余资产分配金额清算企业的股东其中,按照股东的份额计算的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中的份额,确认为股利收入。扣除股息收入后剩余资产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的投资成本该部分应确认为股东投资转让的收益或损失。清算企业股东从清算企业中分享的资产,应当根据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吸收合并后的子公司,并具有以下两种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1.一般税收待遇。母公司应当以公允价值确定接受子公司的各种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子公司按照清算处理所得税待遇。母公司分配的剩余资产的金额,相当于以股东的股东份额计算的清算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确认为股利收入;剩余资产减去股息收入后超过或低于股东的投资成本的余额,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移损益。2.特殊税收待遇。母公司接受子公司资产和负债的税基,并根据子公司的原始税基确定税基。子公司无需清算即可享受所得税待遇。子公司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母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