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促销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41号),烟草公司不得计算应纳税额。烟草广告费和企业促销费扣除收入金额。
除以下各项外的管理费可以在税前扣除,不受税法的限制。新所得税法的规定不能在税前扣除:1.福利费:如果超过工资总额的14%,则不能在税前扣除。2.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的2.5%,不得扣除税前。
烟草罚款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而在计算所得税时需要增加。
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税收的通知》(财税字[1995] 81号)的有关规定,由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 )收到了财务部门的罚款收入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在对税收支出进行调查和确认后,允许扣除税款之前扣除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