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地改革后的税收:《财税[2016] 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设服务的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选择简单的征税方法进行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营地改革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一方面,“营地改革”政策可以有效解决中国建筑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并缴纳增值税进项税购买原材料和建筑设备时。也可以扣除。有效解决了建筑业重复征税的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实现了公平征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
另一方面,由于增值税的特殊管理要求,未来供应商的选择,业务模式的选择以及劳务分包模式确定,重大采购和管理,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组织结构的建立,公司管理方法的变化等带来了一系列影响,从而增加了公司的相关管理成本。
税负的变化:在原始营业税政策下,税基是指从承包的建筑,维修,安装,装修和其他工程运营中获得的营业收入金额,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向施工单位收取的各项费用和工程价格以外的其他费用。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装饰服务除外)的,营业额应包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材料和用电成本,但不包括建设者提供的设备的价格。
在“大本营改革”之后,由于增值税是一种额外税,因此税基发生了变化,这反映在会计中。由于进项税的扣除,“营改”后的主营业务收入与营业税制度下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相差约10%。从理论上讲,税基减少了。但是,增值税率为11%,税率已大大提高。如果进项税额在进项税额扣除方面不够,那么公司税负将会增加。当然,只要继续做好税收筹划工作,进项税额的抵扣就可以很好地完成,税制改革后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将减轻。
在“大本营改革”的政策下,建筑企业已经从营业税的广泛管理变成了增值税的精细管理。要求从各个方面梳理增值税,提高管理水平。营业税的征税相对简单,规划空间较小。增值税的筹划空间较大,优惠政策,税率,增税管理环节等影响因素很多。因此,建筑企业应合理规划。减轻公司的税收负担。
1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增加免赔额。筛选所有供应商,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或淘汰,增加可抵扣进项税额。
2固定资产投资。营地改革后,项目的建设应选择租赁还是购买固定资产,并应考虑到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事实。
3扣除其他费用。例如,可以扣除酒店住宿费,办公费,物业费等,相关部门需要不断学习和补充,以便周密的计划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改变建筑业后的实际税款摘要,以及企业调整调整的能力,会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您不能适应,可以考虑按照简单的纳税方法申请纳税。通常,您不能在3年内进行更改。企业不会停滞不前,这是做自己的计划最重要的事情,这样您才能真正享受税收改革的好处。
营地的改革将对建筑企业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有必要根据公司组织机构,支行和重大投融资项目的建立和发展战略作出相应调整。 。例如,在投标工作中,企业通常以集团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然后在中标后将其分解为组。具有法人身份的会员公司应与集团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所赚取的收入应在会员企业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发票将提供给集团公司;建设单位的集团总收入,扣除会员公司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应当在企业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均不得代扣该税款。交税费。如上所述,营地改革更容易实现对非法分包,分包,附属和合资项目的监督。施工企业应规范经营方式,规避法律风险。
1.根据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征,增加税收负担是某些纳税人的普遍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