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得税是由国家税征收的,则填写9月至12月的收入。利润大于前三个季度的累计亏损。必须付款;如果少于,则不付款。
如果所得税是按地方税征收的,请填写累计金额,第4季度的编号将自动跳出是否付款。
为减少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 63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个月(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执行。》)经过研究后,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现在已经清楚,与企业所得税的月度(季度)申报表相关:
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每月(每季度)每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4行的“总利润”修改为“实际利润”。填写说明,对第5条第3项作如下修改:“第4行“实际利润金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的利润总额减去上一年度应弥补的亏损和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单位,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当期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的估计利润计入本行。 ”
所以减去!
要查看从现在到9月全年是否盈利,这取决于4月至9月是否盈利,而不仅仅是查看每个季度的盈利能力。4月至9月的利润利润* 25%低于之前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因此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如:1月至3月的利润为40万,1月至6月的利润为200,000至200,000,1月至9月的利润为300,000,1月至12月的利润为500,000。
第一季度的400,000利润,要支付40 * 25%= 100,000企业所得税
第二季度的利润为200,000-200,000,无需支付企业所得税
必须支付第三季度300,000的利润30 * 25%= 75,000,但是第一季度已经支付了100,000,因此无需支付。
第四季度的500,000的利润是50 * 25%= 1,250万,并且早先支付了100,000,因此本季度只需要支付25,000。
:获利150,000到350,000。35 * 25%= 87,500,并且全年支付了10-8.75 = 125万。明年5月付款后,将退还1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