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设立营业所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中,家庭收入与营业所之间的实际关系为正常税率的25%,除上述以外的20%(实际为10%),小型和微型企业(应税收入减半,实际占10%),高科技企业占15%。
基本税率:25%,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有事业单位和收入与事业单位和地方有关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根据20的统计,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小型小型微利企业,其收入减为应税收入5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