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分期预付款并于年底结算。”分月和季度分期付款,并由主管税务机关特别批准。从2008.01.01开始,付款率将调整为25%。如果如果您的会计核算不正确,账簿不全面等,需要根据B类缴纳所得税,则当地税务机关还批准了个人税率,即税率的25%。
1.增值税为营业收入的17%和3%(分别适用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
2.城市建设税的缴纳额为已缴增值税额的7%;
3.教育附加费按已付增值税的3%支付;
4.地方教育费附加费是所付增值税的2%;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额的三千分之三贴花;账簿按5元/本支付(每年启用时);年度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准备金”的总和为基础十分之五的付款(第一年将全额支付,然后每年的部分增加将被支付);
6.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的(不同地区,XX元/平方米);
7.财产税按自有财产原值的70%* 1.2%或租金的12%缴纳;
8.车船税是根据车辆缴纳的(不同省的规定不同,不同型号的税额也不同,XX元);
9.公司所得税按应税收入(调整后的利润)的25%缴纳;
10.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基本税
1.增值税是营业收入的17%和6%(分别适用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生产和加工纳税人);
3.教育附加费应按已缴增值税金额的3%支付;
5.印花税:购销合同的金额为购销额的十分之一三分之二;账簿按5元/本支付(每年启用时);十分之五的付款(第一年将全额支付,然后每年的部分增加将被支付);
6.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的(各地不同规定,XX元/平方米);
7.财产税按自有财产原值的70%* 1.2%缴纳;
8.车船税根据车辆而定(各地法规不同,不同车型的税额也不同,XX元);
9.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的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30,000元以内的占18%,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的占27%,100,000元以下的33%);
10.预扣工资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成立的新企业)外,上述所有税款均已申报并支付给IRS。
第二,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1.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等于下个月付款之日起10天内;
2.企业所得税季节结束后15天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每月付款,即次月的10号),这是付款截止日期,并且结算期为4个月;
3.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车辆和船舶税等,应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一般每年两次不同,等等)。
4.付款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应在遇到休息日的当天推迟;如果遇到长假(农历新年,5月1日和11日),则应推迟休息日;
5.每天将收取五十分之一的滞纳金;
6.如果税务机关已命令在指定期限内付款而未付款,则税务机关可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