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文件,贵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同时满足87号文件的三个条件的,可以视为非应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根据政府补助收入当年的总收入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季度公司所得税报告的免税收入和政府补贴收入填写在“利润总额”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8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月度预缴税款申报表(A类,2014年版)》
第7行“免税收入”:报告包含在总利润中但免税的收入或收益。如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国库券的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