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租金收入应计为40万。
租金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100份财产租赁收入的规定计算和缴纳。
个人获得的租金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收入”的应税范围,个人分包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物业租赁收入通常基于每个人获得的收入,以固定比率或固定比率减去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少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固定利率降低成本的20%。物业租赁收入以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为基础。
自2008年3月1日起,暂时减少从个人出租房屋获得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扩展数据
从个人财产租赁获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应在偿还个人所得税时依次从以下费用中扣除:
1.物业租赁期间支付的税费;
2.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每月最高800元)
3.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标准。回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应税销售发生增值税征税义务的时间为收到销售收入或取得销售收入凭证的日期。在开具发票之日开具第一张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规定:如果提前提供租赁服务,则应在收到预付款之日发生应纳税额。此外,财税[2016] 36号文第2条:《营业税试点改为增值税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在2016年4月30日前出租其所购房地产,可以选择应用简化的税收计算方法,按照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会计如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和《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租金收入应在承租人支付合同规定的租金之日确认。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交易合同或协议约定租赁期超过一年,租金一次付清,出租人可将上述确认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平均分配到相关的年收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