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实施的所得税法统一了25%的税率,小型微利公司可免征5%。一般而言,所得税仍按25%的税率预缴,并将在年底前按20%的税率执行。
考虑当时在中国采用的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原因如下:
1.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合并: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为30%,外加地方所得税的3%,总计为33%;
2.符合大多数国际国家的税率: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公司(企业)所得税通常在30%至40%之间;例如,英国为33%,美国为34%,法国为33.3%,西班牙为36%,泰国30%等;
3.与原始股份制试点企业的税率一致:在合并三种国有,集体和私营企业所得税之前,股份制企业的税率和大部分试点企业“利税分流”从55%降为33%。
4.与当时大多数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