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季度)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015年版)及其他报告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1号) 2015年)公司所得税每月(每季度)每月预付款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以及填写说明:第4行“利润总额”:报告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如公司会计制度和公司法)计算的利润总额会计准则。该银行的数据与利润表中列出的总利润一致。第8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根据税法规定,在上年度无法弥补的损失中,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弥补。
根据上述政策,当企业宣布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报告的利润总额的“累计金额”是指抵消第一季度亏损后的利润总额。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可弥补的亏损是指公司年度总收入减去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所得以及扣除后的各项扣除额小于零的数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对于已经完成年度所得税结算和缴纳的企业,如果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则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连续期内(包括按季度预缴)进行补偿。如果当年的结算和付款尚未完成,则无法报告当年的损失以弥补下一年的预付款。在季度预付款中,本期扣除上年弥补亏损后的会计盈余与应纳税所得额和免税所得的差额,作为公司预付款项的基础。该季度的所得税。
“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根据税法规定,在上年度无法弥补的亏损中,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弥补的金额。
也就是说,税前利润可以用来弥补前一年的亏损。补足后进行应税计算,但最多只能补足五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5条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在扣除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允许弥补上一年亏损的余额后,应纳税。收入。一个
第18条允许企业将在纳税年度中发生的亏损结转到下一年,并用下一年的收入弥补,但最长结转期不得超过5年年份。一个
扩展配置文件:公司可以通过以下三种主要方式弥补损失:
1。如果企业亏损,可以弥补下一年的税前利润,如果下一年的利润不足,可以在5年内继续弥补。本文将重点讨论以这种方式进行的所得税会计。
2。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五年内税前利润不足或者弥补损失的,以税后利润弥补。此方法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法不能扣除亏损余额。
3。企业蒙受的损失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