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单位发放的津贴不是扣除所得税的法定收入项目。
向税务局申报后,企业可以税前付款,个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金形式的旅行津贴应与工资结合起来并缴税。
如果已支付实际发票,则无需纳税。
这也是可扣除的,因为工资,津贴和奖金都是劳务报酬,它们都属于工资类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如果公司自行命名,则可以避免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