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纳税人有增值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商品,则按原来的17%和11%的税率征收。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
该通知将于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其次,根据财税[2017] 37号文件规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可抵扣增值税税率结构为取消并取消了13%的增值税率,纳税人出售或进口农产品(包括食品),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空气,热水,天然气,民用煤产品,食用盐,农业机械,饲料,农药,农膜,肥料,沼气,二甲醚,车钩,报纸,杂志,视听产品,电子出版物的税率为11%。上述商品的具体范围显示在本通知的附件1中。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文件附件1的第一条很明确:农产品是农业,水产,林业,畜牧业,各种植物,动物,初级产品的水产养殖生产,将继续按照《财政部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分配办法》的规定执行专项征税范围。 《关于农产品征税范围的说明》(财税字[1995] 52号)和有关规定,包括面条,生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按照国家食品标准生产的巴氏杀菌牛奶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消毒牛奶(GB25190-2010)消毒牛奶生产的安全标准-巴氏杀菌牛奶(GB19645-2010)。
第三,根据“关于食品和饮料的税收范围注释农产品”(财税字[1995] 52号)文件:“二。动物
动物包括农场和自然生长的各种动物中的主要动物。产品。具体的税收范围为:
(2)牲畜产品
牲畜产品是指收获和收获的各种牲畜和家禽。该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
4.新鲜牛奶。它指的是各种哺乳动物的牛奶以及通过纯化和灭菌过程生产的牛奶。
用新鲜牛奶加工的各种乳制品,例如酸奶,奶酪,黄油等,不属于征税范围。此类商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某些液态奶增值税适用税率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8号公告)的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巴氏杀菌奶(GB19645-2010)和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无菌奶(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奶,它们均属于初级农产品,可用于注释(财税字[1995] 52号)中的鲜奶应按13%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预制牛奶(GB25191-2010)生产的预制牛奶不属于主要农产品,应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此公告有效截至发布之日。”
纳税人以11%的税率出售或进口以下商品:
农产品(包括食品),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空气,热水,天然气,住宅用煤产品,食用盐,农业机械,饲料,农药,农膜,肥料,沼气,二甲醚,书籍,报纸,杂志,视听产品,电子出版物。
自2018年5月1日起,国务院将制造业和其他行业的增值税率从17%降低到16%,并将运输,建筑,基本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商品的增值税率降低。 11%跌至10%。
纳税人以10%的税率出售或进口以下商品:
食品,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空调,热水,天然气,石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产品,书籍,报纸,杂志,饲料,肥料,农药,农业机械,农用薄膜,农产品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商品。
扩展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8条纳税人购买商品,人工,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付款或所支付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可从销项税中扣除以下进项税:
(1)从卖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
(2)从海关获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特别付款表格上指明的增值税金额。
(3)购买农产品,除了获得根据农产品的购买价格和扣除率计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付款凭证之外,农产品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11%。进项税适用国务院的规定。进项税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购买价格×扣减率
(4)从海外单位或个人,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购买劳力,服务,无形资产或国内房地产在已付预扣税的纳税收据上显示的增值税金额。
扣除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9条纳税人购买商品,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抵扣证明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项税额不得出售。可从税额中扣除。
第10条下列各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1)对于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免税项,增值税项免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买商品,服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购买通常没有丢失的商品以及相关的劳力和运输服务;
(3)通常不会丢失的产品制成品所消费的购买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
鲜奶是主要农产品,目前的增值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