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增值税税收筹划中通常使用以下几种方法:
1.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税法以法律的形式制定了各种优惠政策,以减少不同产品,服务和行业的增值税。例如,现行法律法规中有170项增值税免税政策。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时,应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这是最实用的零风险减税方法。
在缺乏适当的优惠政策的情况下,企业还可以更改外部条件以实现减税目的,例如在经济开发区定居并获得增值税退税和各种费用减免;适当安排企业的组织结构或生产经营项目,以满足有关优惠政策的要求。
2.通过使用纳税人的身份进行规划
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率和征收方式上的差异为增值税纳税规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可以通过计算自己的税收平衡点来选择纳税人的身份,以达到减少增值税的目的。
3.延长缴纳增值税时间的计划
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不一定是减少税收负担成本,而是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整体利益。如果公司的现金流量相对紧张,则可以使用此方法。例如,通过当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进项税减免,纳税时间相应地延长。
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省很多不必要的费用,特别是对于小公司而言,这是提高企业效率的重要途径。
方法1:增值税发票
在“改革与增长”时代,房屋公司将在连接新旧税制,税收政策变更,特定业务处理以及税务会计转换方面面临困难。刘富源认为,企业应在税制改革前及时采取措施,如调整会计账目,预先培训财务人员等,以便在改革后能够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阵营改革”后,企业的税负在很大程度上由企业的进项税额决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抵扣环节中起着重要作用。房屋公司应加强账单管理水平。
为了避免加税,房屋公司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必须非常谨慎。
首先,必须要求供应商具有正式的销售资格。一旦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无法实现抵扣;其次,在与建筑企业完成项目时也应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减税时会遇到困难;第三,加强虚假发票的认定和防范,认真比较。最后,伪造的增值税发票不能发给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以节省税款方,这是巨大的税收风险。
方法2:扩大精装室的比例
房地产行业的“业务改革”之后,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房地产公司将考虑增加进项税额以进行抵扣,并且所有企业都可能会在其内进行税收筹划已建立的企业战略框架。
其中,对于房屋公司而言,增加精装修房屋的比例将是一种更为流行的方法,这将有助于获得更多的固定资产和材料增值税发票,从而增加可抵扣额。
的数据显示,在一线和二线城市,精装修住房的比例已达到新房总交易额的30%。但是,由于对房地产转让征收营业税,精装住房的价格较高,营业税的税负相对较高。经过“阵营改革”后,可以扣除对房屋公司开发精装房屋的所有投入,因此房屋公司肯定会倾向于开发具有较大投入税的房地产类型。
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在专注于精装住房作为主要开发类型的开发人员将带头。根据数据,领先的住房企业的精装住房比例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万科精装房比例高达90%,保利,绿城,格陵兰,和盛创展等企业的精装房比例也超过75%。
对于中小型住房公司来说,由于它们大多开发毛坯房,如果由于税负增加而不得不调整发展优先级,那么公司可能会面临一些转型压力。要求,精装住房的高价格还要求中小型住房公司加快去污速度。
房地产行业的“业务改革”是对企业丧失能力的挑战。因为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所以公司只能在完成销售后计算销项税。因此,未来的开发人员不会为了等待房价上涨,有可能推迟开放时间。
方法3:剥离建筑业务
据了解,建筑业也将被纳入“增值税改革”行业,税率为6%或11%。无论税率如何,只要建筑安装公司可以提供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当前的住房商业模式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开发商自己仅负责土地的开发和销售,以及所有建筑施工的外包;第二类是由中南建设等代表的控股集团,其中包括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公司有两个子公司。第三类是建筑和开发业务的同步发展。这些公司大多数主要从事建筑业,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
方生声学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项全面,综合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在房地产项目设立阶段进行的税收筹划最为重要。1选择正确的房屋建造方法大多数房地产经营公司倾向于自己建造和出售房地产。这种方式的规划空间较小,如果使用代理构建或联合构建,则规划空间较大。(1)房地产中介建设。这种方法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表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向客户收取建筑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尽管获得了一定的收入,但从未发生过任何房地产所有权转让。他们的收入属于劳动报酬,这是营业税的范围,而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使用这种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但前提是可以在开发之初就确定最终用户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从而避免为销售支付土地增值税开发之后。(2)合作建设方法。根据《关于营业税问题解答的通知(一)》,“合作房屋”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共同合作建房的行为。建设完成后,将按比例分配房屋自用,并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转让后,将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土地被用作建造房屋的股份,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投资被用作股份。参与接受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实现双赢。2多个房地产的开发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多个房地产时,它们可以单独或合并核算。两种方式缴纳的税款不同,为企业选择会计方式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一般而言,合并会计的税收利益较大,但在某些情况下,单独会计会更有利。具体计算方法: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较。示例1长春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了两个位于市区的房地产。第一个房地产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按照税法扣除400万元;根据税法,第二个房地产的售价为1500万元人民币规定扣除额为1000万元。如果公司选择单独核算,则第一个房地产的增值率为600÷400 = 150%,则应缴纳土地税600 x 50%-400×15%= 240(万元),营业税及其额外的1000×5.5%=55万元;第二个房地产增值率为500÷1000 = 50%,应交土地增值税为500 x 30%= 15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税率1500×5.5%= 83.55(万元)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不计其他税)为1000 + 1500-400-1000-240-55-150-83.55 = 57145万元。如果合并核算,两个房地产的销售价格为2500万元,按照税法,可抵扣费用为1400万元,增值额为1100万元,增值率为1100÷1400 = 78.5%。缴纳土地增值税1100×40%-1400×5%= 37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税额2500×5.5%= 137.5万元。不计其他税费,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2500-1100-370-137.5 = 829.25万元。税收筹划减轻了税收负担892.5-571.45 = 32105万元。
房地产税收筹划1.使用房地产税的税收范围进行计划
财产税筹划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城市,县,建制镇以及工矿区征收财产税。这意味着超出此范围的财产无需缴纳财产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和车辆,船舶使用税若干业务问题的解释和规定》(财税[1987] 3号)明确了应税房地产的范围:“房地产以房屋的形式表示的财产。房屋是指具有屋顶和封闭结构(两侧都有墙或立柱)的地方,可以遮挡风雨,人们可以从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存储材料。独立于房子。围墙,烟囱,水塔,变压器塔,油罐油罐,酒窖蔬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取暖室,砖窑和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建筑物,等,不是房地产。税法规定对房屋征收房产税。企业自用房地产,按剩余价值的10%至30%,按1.2%的税率,按照房地产的原价计算并缴纳房地产税。房地产的原始价值,是指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录在纳税人帐簿中“固定资产”帐户中的房屋的原价。因此,自用房地产应缴纳的房地产税规划应紧密围绕房地产原始价值的核算,只要核算墙壁,烟囱,水塔,变电站,室外游泳池,地窖,游泳池,窑炉和水箱等建筑物可以分开存放,以节省不必支付的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收筹划的具体案例:华美公司正在内陆省的一个中等城市中建设一个工业园区。该工业园区计划包括工厂围墙,办公室烟囱,工厂围墙,烟囱,水塔,变压器塔和停车场。泳池,游泳池等建筑,工程造价估算为4亿元,其中厂房,办公楼建设成本为2.5亿元,其他建筑设施成本为1.5亿元。如果以该房地产的原值4000万元,华美公司应在工业园区建成后的下个月开始缴纳房地产税,并缴纳年度房地产税(省扣除率为30%)= 40000×(1-30%)×1.2%= 336(万元)。如果公司计划将工厂厂房和办公室之外的所有设施(例如停车场和游泳池)露天建造,并将这些独立建筑物的成本与工厂建筑物和办公室的成本分开,并分别计算,这样,这部分建筑物的成本就不会包含在物业的原始价值中,并且不需要缴纳物业税。这样,华美公司就可以每年少缴126元人民币的房地产税[15,000×(1-30%)×1.2%]。
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物征收物业税的通知》(财税[2005] 181号)明确了对有房屋的地下建筑物的财产税政策。职能,即,自2006年1月1日起,具有房地产功能的免税地下建筑物将被纳入房地产税征收范围。同时,很明显,所有在房地产税收范围内具有住房功能的地下建筑物,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完全地下建造的建筑物,地下人防设施等,按照有关规定征收。新规定并未将所有地下建筑纳入税收范围。需要征税的建筑物必须符合房地产特征的概念。财税[2005] 181号文件对此进行了定义:具有住房功能的地下建筑物是指可以抵御风雨的屋顶和维护结构,并允许人们生产,操作,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居住。存放用品的地方。其他与此不符的地下建筑,例如酒窖,游泳池,窑炉和水箱,尚未包括在物业税范围内。
财产税计划II。通过改建自用地下建筑进行规划
房地产税筹划的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地产税是按照房地产的原值的残值计算和缴纳的。扣除10%至30%的房地产。房地产税按照财产的残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财税[2005] 181号提出了一种自用地下建筑的新概念,即“应税房地产的原始价值”。具体来说:工业用房地产,以房屋原始价值的50%至60%作为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房地产税应纳税额=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1-(10%至30%)]×1.2%。商业及其他财产,以房屋原始价值的70%至8096作为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应付财产税额=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1-(10%至30 %)]×1.2%。
确定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后,地下建筑物的财产税的计算方法与原始计算方法相同。由于针对自用房地产的征税方法不同,实际上,可以通过转换地下建筑物的用途来制定相应的计划。
注:1.财税[2005] 181号规定的征税对象是独立设立的地下建筑物。适用于与地下房屋相连的非独立地下建筑,例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购物中心对于建筑物的地下部分,应将地下部分和地面上的房屋作为一个整体,并应根据有关地面上房屋的建造的有关规定计算和计算财产税。根据会计制度,与地面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最初在会计账目中反映为房地产的原始价值,这与现行税法的规定一致。
2.财税[2005] 181号规定,地下建筑物的租赁必须按照地上房屋建设的有关规定计算和征收。这也与原始的政策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实际执行情况相同。
房地产税收筹划III。通过税收方法进行租赁和仓储的差异化计划
财产税计划的政策依据:如上所述,财产税有两种方法:从价税和租金税。这两种方法适用不同的税基和税率。对于财产的所有者,可以通过以下公式确定是租赁还是仓储:假设公司财产的原始价值为Y,并收取年租金Z,并且位置规定了扣除额“从价”财产税的比率为A(A代表从10%到30%的任何数字),则从价Y征收的财产税×(1-A)×1.2%,对租金征收的财产税Z征收×12%。当Z×12%> Y×(1-A)×1.2%,即当Y÷Z <10÷(1-A)时,选择从价计算;否则,请选择租金帐户计算;如果Y÷Z = 10当÷(1-A)时,租赁或仓储在房地产税收筹划中没有多大意义,并且纳税人只能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具体情况:A公司是一家内资企业,在A省和B省拥有闲置仓库。原始值为2000万元,净值为1600万元。现有的公司B计划租赁A公司在A省的闲置仓库,而公司C计划租赁A公司在B省的闲置仓库。最初约定的初始年租金为160万元人民币。其中,省A规定从价财产税减免率为30%,省B规定从价税减免率为10%。经计算,甲公司决定与乙公司签订仓储合同,并与丙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原因如下:
1.如果您与B公司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假设不考虑其他税收问题),则应缴纳的物业税为160×12%= 19.2(万元)。如果公司A与公司B协商,则房屋租赁将改为仓储,即公司A将在出租房屋后照顾公司B打算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始租金收入转换为仓库收入。 。根据该计划,可以按一定价格征收财产税,应交财产税= 2000×(1-30%)×1.2%= 16.8(万元)。通过比较,不难发现,与租赁形式相比,仓储形式将房地产税的税负降低了2.4(19.2-16.8)元。因此,应与B公司签订仓储合同。
2.如果您与C公司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假设不考虑其他税收问题),则应缴纳的物业税为160×12%= 19.2(万元)。如果A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合同是仓储合同,则在此计划下,从价税的从价税额的抵扣率为10%,应纳税的税额= 2000×(1-10%)×1.2%= 21.6(万元)。两者比较,存储方法将使房地产税负担增加24,000(21.6-19.2)元。因此,应与C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1.如果A公司的房地产所在的两个省的减税率均为20%,则应通过仓储方式支付的房地产税= 2000×( 1-20%)×1.2%= 19.2(万元),按租赁法应缴纳的房地产税= 160×12%= 19.2(万元),则不存在房地产节税问题; 2.如果企业拥有房地产减免税如果该比例小于20%,则采用仓储方式应缴纳的房地产税高于外部租赁,应采用租赁形式。 3.如果企业拥有财产的省份规定的减免率高于20%,房地产税低于对外租赁应交纳的房地产税,应采用入库方式。
房地产税收筹划的注意事项:租赁和仓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签订哪种合同最终取决于双方的利益。对于甲公司来说,租赁只需要提供一个空仓库,而储存货物的安全是乙公司的责任。仓库负责储存货物的安全。因此,A公司必须配备专门的存储管理人员,购买相关设备和设施将相应增加员工的薪金和费用。如果存储的物品被盗或发霉,则企业A仍有赔偿对方损失的风险。如果在扣除这些费用之后,甲公司仍能获得可观的利润,那么采用存储方式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节税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