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企业应扣除未付的工资和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 47号)第二该条规定:“扣缴义务人违反征收管理法及其详细实施细则,扣减未收,应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依照征收管理法及其详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应当指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或扣缴未扣,未收的税款。 “除了现行税务机关的处罚外,还应责令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未缴税额。扣。逾期后,扣缴义务人仍未弥补扣除额,税务机关该怎么办?回复内容:
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最近,税务机关发现一些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他们可能说已经支付了工资,或者某些人不再在自己的单位工作,并且税款无法偿还。《税收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未缴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扣代缴税款。但是,扣缴义务人已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了纳税人拒绝扣缴税款的情况。国税函[1998] 172号规定:在个人所得税案件的侦查和处理中,如果代扣代缴代缴未缴所得税,各级纳税人应当代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纳税人未申报纳税时,将不再需要纳税人偿还税款。国税发〔1998〕205号文件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虚报合同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等,致使税收少缴的,依照《税收管理法》的规定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者未缴纳的应付税款,应当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执法措施追缴未缴或未缴税款外,还可处以未缴或未缴税款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未收,应收和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追收税款,扣缴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罚款额不得超过未收税款的50%,不到三倍。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暂行办法”:
第13条
代扣代缴人代扣代缴的税款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支付到国库中,并应连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代扣代收代金券和包括每个纳税人的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金和其他内容,个人缴纳的所得税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信息。
如果扣缴义务人未能提交或提交违反上述规定的虚假纳税材料,则经核实后,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不会反映在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收益表中应在代扣代缴税款之前计算收入金额不作为成本扣除。一个
第14条如果
,由于特殊困难,扣缴义务人无法按时提交“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则该申请可能需要经县税务机关批准才能推迟。一个
第15条
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的依法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并且不得拒绝或隐瞒。一个
第16条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在纳税方面存在争议时,必须先根据税务机关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先付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及然后是税收复议申请应自付款凭单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