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运行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
为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实施常规的固定费率收取方法。代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时,将根据代开发票的货物运输行业发票上收取的运费和其他额外费用,立即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和附加费。在年底,将按照以下方法清算“双重固定”住户:
(1)如果发票金额大于固定金额,则应根据发票金额征收税款,并用作下一年度验证固定金额的依据。如果已征收常规固定税,则可以将定期征收的常规固定税退还给纳税人,或抵销下一笔税款;
(2)如果发票金额少于固定金额,则将按照固定金额收取税款。如果已征收常规固定税,则开具发票时所征收的税款可以退还给纳税人,或抵销下一笔税款。
根据现行税法: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11.送红股的税项当
股份公司在分配股利和股利时(即分配股利)以股票的形式向股东支付股利和股利时,应将已支付股利的股利金额用作收益金额。该项目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红股的个人所得税免征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最近,一些地区和单位已经收到通信和要求指示,要求就使用资本储备增加个人股本的股份制公司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做出明确的规定。经过研究,现在如下:
1.股份公司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不属于股利和股利的分配。个人获得的转换后的股本金额不视为个人收入,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股份制企业使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属于股利和股利的分配。个人取得的红利股款,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若干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的有关规定。 ,未实施的应尽快予以更正。股份公司以红利股为支付单位的分配,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履行预扣义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剩余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33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收到了贵局的《关于青岛鲁邦石化有限公司转移公积金以增加资本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的咨询意见》(青地水司字[1998] 12号)。经过研究,批准如下:
青岛鲁邦石化有限公司将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换为注册资本。实际上,公司将剩余公积金分配给股东。股利和股利由股东共享。股息和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制股份制企业增加股本和分配红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精神,属于个人股东并对公司进行再投资的人(增加注册资本)所得税的一部分按照“利息,股利,红利收入”项目征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和解决后,由股份公司代扣代缴。公司的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