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银行代扣代缴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的利息税,因此无需计算,不申报,不付款。然后,根据合同规定的利率,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贷款利息(最多不超过同一时期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的4倍)计算利息,利率为20%,简而言之,您将钱存入银行,却没有不必担心将其借给私人(包括企业等),其利息应按20%的税率征税,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获得的利息免征利息税,这意味着自2008年10月9日起获得的利息收入需缴纳利息税,但无需支付2008年10月10日获得的利息税。
银行利息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12条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收取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从目前的20%降低至5%。
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
第二,来自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的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五,手稿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当然,还有关于税率的新规定:
新华网,7月20日,北京。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从现在开始,储蓄存款利息收入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将从目前的20%降低到5%。
根据1999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中国将从1999年11月1日起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过去的八年中,从储蓄存款中收回利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对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整个人收入和增加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前,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发生了新变化。投资快速增长,价格指数上升到一定程度,个人储蓄存款收入相对减少,减少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有助于增加个人储蓄存款收入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指出,企业和其他组织向个人借款并支付利息,应当对企业或企业进行监督。有关组织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
公司向个人借入的利息是否要征税?业内人士表示,这一点实际上存在误解,因为国家于2008年10月停止对储蓄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有人认为个人从企业获得的贷款利息不应当计入个人收入。税。这是一个误会。。
根据报告,个人从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中赚取的利息应符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存款(财税〔2008〕132号)。自2014年10月9日起,个人所得税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业内人士的说法,这里所说的储蓄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吸收公共存款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由此可以看出,个人从企业(非金融机构)借款获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债务分红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人应征收所得税。
行业消息人士说,“个人所得税”第8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收入是纳税人,而支付收入的单位或个人是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缴纳应纳税额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缴纳预缴税款,缴纳保证金。准时,并作特殊记录以备参考前款所称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汇款支付,转移支付以及以证券,实物和其他形式支付。 “因此,企业在向个人贷款支付利息时应预扣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