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工资在3500以上的社会保障雇员的单位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自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含工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1.员工的应付款部分直接从员工的薪金中扣除。不论所得税如何,公司都应由公司支付。税前只能支出。
2.支付一定比例的薪水。平均个人支付约11%,公司支付约31%。
3.只需到社会保障部门获取相关信息即可。如果要添加员工,则只需通过个人身份证明和就业证明即可。如果这是公司第一次这样做,则可能需要更多,您可以直接咨询社会保障部门。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个人公积金的通知》(财税[2006] 10号):根据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支付比例或计量标准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实际上是根据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付款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支付基本养老金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将超出部分计入个人当前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问题:单位是否向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纳税?换句话说,员工是否需要为单位承担全部社会保障的税款?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吗?答: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允许扣除基本社会保险费,例如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应由职工个人负担。它们不属于您单位应支付的正常费用的一部分。它们不符合税收政策法规,并且不允许扣除税前费用。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保费以及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从应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该部门为雇员承担部分法定保险。如果已计入职工工资收入,则在计算工资收入时可以扣除;如果未计入工资和薪金收入,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没有更多的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