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免缴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员工免息贷款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3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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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3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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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员工无息借款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由于个人雇员实际上没有获得收入,因此企业的雇员无需支付从企业借款的利息,因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中那些项目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用于工资和薪金税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为:

1.基本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按国家规定比例支付和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比例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的,应当计入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由个人缴纳。所得税。

接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2.津贴和补贴。

(1)一胎补贴和育儿补贴。

(2)根据税法的旅行津贴和用餐津贴。仅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允许旅行费津贴和伙食津贴,超出部分也应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误导补贴范围的通知》(财税[1995] 82号)规定:国税发[1994] 089号未征收误导性补贴,是指财务部如果某人在市区或郊区工作而无法工作或返回晚餐,而确实需要外出就餐,则根据实际的进餐错误次数和规定的标准错误地收到了进餐量。

企业以现金形式向个人支付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和补充养老保险,应全部计入接受者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通讯补贴的扣除标准因地而异。一般而言,符合标准的可以根据事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计入个人所得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文件,法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有: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健康,体育,环保等个人所得税。

2.建立乡(含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章程。或类似组织,并奖励愿意这样做的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奖金或奖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具有利息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关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个人赚取的教育储蓄利息和其他特别储蓄存款或特别储蓄基金存款确定的利息。财务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自1980年实施税法以来的第七次重大改革。

扩展数据

税收对象

法律对象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居住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和香港人。孔来自澳大利亚和台湾的同胞。

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人是居民纳税人,应承担无限征税的责任,即,他应依法向个人支付在国内外获得的收入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没有居所或没有在中国居住或居住不足一年的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并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仅对来自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哪些项目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薪金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2.退休人员的收入和薪金收入;

3.高级专家延长单位退休年龄的工资,补贴等;

4.个人福利费;

五,独生子女津贴和育儿津贴;

6.旅费津贴;

7.误食津贴;

8.通过公务车和通讯系统II的改革获得的个人商务车和通讯补贴收入;

九,五险一金;

10.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工资和薪金;

11.公务员的工资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12.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十三是远洋运输人员薪金的收入;

14.其他扣除额。

扩展配置文件:

2018年8月29日上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小组审议了该草案。新税法计划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资的基本扣除额和工资性收入将提高至每月5,000元,新的综合所得税税率适用。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减税倾向于中低收入人群。新税法规定,此次修订后,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个人税的部分税率,并分别扩大3%,10%和20%的三级低税率,将25 %的税率将降低30%,35%和45%这三个级别的较高税率保持不变。

多种费用可以抵税。将来,将计算个人税,除了基本扣除和“三险一金”的特殊扣除外,还将增加特殊扣除。新税法规定:特殊的额外扣除,包括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对老年人的抚养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税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新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薪金所得将从月收入中扣除5000元以及法律规定的特殊扣除和其他扣除额。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按每月转换后的月度所得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不扣除其他扣除额。

2019年2月16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部门对与税务记录有关的问题做出了回应。个人零税申报不影响税收记录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