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标题所述,个人雇员向企业内工会组织支付的工会费不得用作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而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并依法计算和支付;
2.如标题中所述,由个人支付的工会费是会员根据《国家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所支付的工会费。会员费的支付反映了会员的组织理念,并关闭了会员与工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同时,这也有助于增强工作人员之间的互助和团结精神。当前的会费支付标准是,根据1978年全国工会联合会第101号的规定,工会会员应将每月基本收入的0.5%的月供款支付给工会组织。
3.根据现行个人税收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单位为个人和个人支付的法定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为:受纳税人的约束。如问题所示,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支付的工会费用不是合法的可扣除项目;
4.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问题中提到的个人支付的工会费不能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