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 336号规定,“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家庭旅行费用仅限于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地点及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的住所)每年之间往返运输的费用不超过两次”。
因此,企业应向中国人员报销超出标准的差旅费用,并应将其纳入当月员工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获得冬季取暖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工资和薪金是指工资或薪金,奖金,年终股息,津贴,补贴和其他与就业相关的收入或个人为就业或受雇而获得的就业。冬季取暖费和中暑预防和冷却费是与就业或就业相关的收入,应计入工资和工资收入范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实施规则和其他相关文件,以下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人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组织和国际组织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转移费和遣散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
(8)从事自谋职业的军人家属应自收到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9)根据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下列专款或将资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 B医疗保险基金; C基本养老保险金; D失业保险金;
(10)根据国税发[1994] 89号规定,国家统一规定了补贴和津贴,包括对独生子女费用的补贴;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育儿补贴;差旅费补贴和伙食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