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赔偿金如何缴个人所得税-终止经营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3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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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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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工资薪金收入”项目

该物品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比较大,人员被免职

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

获得了几个月的工资收入,允许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为:将

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从事个人工作的年限,然后将商用作个人的月薪,

工资收入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和支付。企业中的个人工作年数以实际工作年数为准计算

的限制,如果超过12年,则将计算为12。

解除劳动合同所得的赔偿金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税[2001] 157号,个人因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本地的平均工资中三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执行。)在有关规定中,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根据财税[2001] 157号文件,超过当地社会工资三倍的部分,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用人单位给予的其他补贴)。费用),其收入低于本地雇员上一年平均工资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该通知的有关规定(国税发〔1999〕178号)计算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额。因此,超过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税收要缴税!

政策依据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措施”(劳工部[1994] 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