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赔偿金个人所得税-职评属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

提问时间:2020-04-30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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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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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表-继续教育

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应按每月固定的400元扣除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支出。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用于取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有关证明书的当年,按固定费用3,600元扣除。

您的免赔额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里的继续教育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扣除

1.按照国发[2018] 41号的规定:“第八条,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纳税人,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固定扣除400元。同度(度))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用于获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的支出,应在取得有关证明的当年按固定费用3600元扣除。

第9条受过本科学历及以下(学位)继续教育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扣除条件的个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或本人扣除。

第十条接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应当保留有关证书和其他材料,以备将来参考。”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0号公告:“第三条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特殊减免额的计算时间如下:(2)继续教育。学位(学位)继续教育是从中国接受学位(学位)继续教育的月份起至学位(学位)继续教育结束之日,相同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间。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最长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获得相关证书的年份为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的继续教育。前款第一,二款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时间,包括因疾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而停学,但学校状况由教育机构按照规定组织的放学假和寒暑假的期限。

第十三条纳税人在继续教育方面享有特殊的补充扣除,并获得学历(学位)的继续教育时,应填写诸如教育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以及那些继续获得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的人,应当报告诸如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签发机构以及签发(批准)时间之类的信息。

纳税人需要保留供将来参考的材料,包括:如果纳税人接受了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则应保存相关文件。例如职业资格证书。”

补偿金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 157号规定。 :

1.由于与雇主的劳资关系终止,个人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金和雇主支付的其他补贴)。两倍金额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国税发〔1999〕178号)。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文件(国税发〔1999〕178号),该文件规定:

1.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应按“工资收入和薪金收入”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次,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巨大,被解雇的人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没有固定收入,因此,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被一个人视为一次获得几个月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并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并按照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的规定。企业中个人工作的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计算为12年。

李先生解除了劳动合同,获得了一次性报酬收入10万元。

根据(财税[2001] 157号)文件,计算免税部分的补偿费= 10-2 * 3 = 40,000元

根据(国税发[1999] 178号)文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4/8 = 50万

应付个人所得税= [(5000-2000)* 15%-125] * 8 = 2600元

由于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所产生的个人收入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无论当月工资多少,都应单独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更不用说,李先生收到了税后工资,而且付款单位已经预扣个人所得税。李的每月税后工资为1800元,其他条件不变。那么,由于解除劳动合同,李先生对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交的税款与以前计算的相同。

两个文件链接:http://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75&flag=1

http://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45&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