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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该国“合法剥夺”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手段。他们的系统设计是否完整以及其运作方式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财产权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以及一个国家是否稳定随着繁荣的发展,因此每次税收改革都会影响到全国每个人的心。本文旨在从对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修订开始,并从局部角度对未涉及此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一些剩余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并尝试建立更多的观点。公平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1.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经过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
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分配社会财富,组织财政收入,规范经济运作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要税收的重要手段。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后来征收的。1980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并于1994年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尽管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过去20年中每年都在快速增长,它已成为中国的第四大税种。中国财政收入的增长和个人收入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规模很小,收入所占比例过低,这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阻碍了个人所得税总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
首先,公民对纳税的意识不强,而基层代收代办机构则落后。长期以来,大多数纳税人都受到我国传统的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影响,没有自觉形成纳税申报的习惯。纳税意图薄弱,不能主动承担纳税义务。逃税和逃税很普遍。
其次,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征直接导致不利。在收入分配环节中对个人所得税的选择是直接扣除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因此,很容易引起税收冲突,增加征收的难度。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分类所得税制度,它不能是累进税,并且与税收的公平原则背道而驰。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特定的收款管理方法非常不完善。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的结构和内容比较简单,对纳税人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应太详尽,例如缺乏关于纳税人权利的基本规定。税务部门无法获得有关个人收入的准确信息,也无法攻击逃税或逃税行为。
第四,管理方法落后,收集和管理信息不畅通。我国的征收管理机构是根据行政区划和管理水平,实行多级联合管理,并由专职管理员对纳税人制度进行管理。收集管理机构的前线力量相对不足,信息传递不准确,及时性差。它甚至无法跨收集和管理区域传输和接受,从而导致内部机构之间的信息被阻止。
第五,对个人收入缺乏有效控制。中国尚未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和个人收入申报登记制度,给税务部门的监管带来了困难。
第六,目前的模式在扣除个人所得税方面有不合理的规定。在实际生活中,每个纳税人获得相同收入金额的成本和费用比例不同,规定扣除相同数额或相同费用比例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另外,我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规范个人收入的税收制度尚待完善,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有一定的限制。
其次,解决中国个人所得税损失的对策
面对巨大的个人所得税损失,寻求对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全面了解个人所得税,了解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环境和现状。基于现实的馆藏管理,建立积极的促销意识,并逐层进行深入,关键的突破,制定运营计划并建立具体的收集和管理目标,这些目标可以分为短期和长期目标。
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效果的研究摘要:本文分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效果,即减轻工人阶级的税收负担,增加高收入者的收入,并降低基尼系数并从收入对消费的影响和消费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进行经济学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这项个人所得税改革将使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最大化,而中等收入阶层具有最高的边际消费倾向,因此结论是国民经济发展影响最大。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消费理论改革效果
1.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减轻工人阶级的负担
在这项个人所得税中,薪金扣除标准从800元增加到1600元,增加了一倍,这不是基于调整收入差距,而是基于减轻工人阶级的税收负担和增加消费。根据有关部门的测算,中国城镇居民年消费支出为1143元,扣除额定为1600元,使低收入者在基本支出得到满足后,可以保证一定的余额。这与居民收入和生活成本的增长是一致的。增加合理调整。在此之前,工人阶级必须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之前缴纳所得税,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并且不符合经济发展的目的,即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这项税收改革的方向是减税。在提高支出扣除标准之后,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将大大减少,甚至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统计,2004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37.05亿元,其中65%来自工人阶级。工资收入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后,有人估计财政收入可能减少280亿元,这意味着工人阶级每年可以减轻280亿元的税收负担,这意味着工人阶级增加可支配收入280亿元。元。按照税收乘数的原则,减税280亿元可以形成1120亿元的社会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预测:扣除费用标准提高后,全国个人所得税的减少约占200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1737.05亿元的16%。
(2)增加了高收入者的收集
个人所得税是可以反映收入分配差距调整的最新所得税类型之一。在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的同时,努力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调整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整,研究新措施以及引入新的税收征管方法方面的作用。管理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键。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提议集中于富人的收集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建议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将以前的单一申报改为双重申报,即纳税人单位将预扣个人所得税而不是高收入。雇主的工作单位和他本人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否则被视为非法。规定规定,所有代扣代缴代理人必须向全体职工申请全部的代扣代缴申报表,形成对高收入者的双重申报和交叉审计监督制度,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者和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填补税收征管漏洞。在实施条例中,高收入者也有明确的定义:“年收入在十二万元以上的人”。
(3)缩小收入差距并降低基尼系数
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全国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统一的工资收入国家扣除标准将有助于促进地区之间的公平。如果在高收入地区实施高成本扣除标准,在低收入地区实施低成本扣除标准,则会加剧地区之间的失衡,这与税收的最初监管意义背道而驰。目前,各地统一的纳税标准将对收入较低的西部地区带来巨大的好处。西部地区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人群将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减轻该地区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有利于鼓励消费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发展。
与中国这样的“系统失灵”相比,新加坡的个人税收政策无疑可以作为参考。新加坡总理发表税收报告说,由富有的新加坡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占总人口的20%,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93%,这意味着个人税基本上是由富人承担。新加坡政府还为公民提供各种补贴。其中,占总人口80%的公民在补贴和税收平衡后获得净积分;只有20%的富人净赚钱。 2003年富人的平均净收入付款金额为S $ 43,000。富人几乎承担了所有个人所得税义务,政府收税后,他们将通过补贴和其他方式重新分配穷人。富人在税收活动中承担义务,穷人从税收活动中受益-这是正常且有效的个人税收“监管”状态。中国公众希望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繁荣”的期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个人税制的回归。税收制度对大多数中等收入群体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行动原则是“高限,中高,低位”。增加高收入者的收入对降低基尼系数有重大影响。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效果-个人收入增加的效果
(1)收入变化对消费的影响
如前所述,降低国民个人所得税也意味着增加工人阶级的可支配收入。根据西方经济学对国民收入的研究,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居民的收入水平,对未来收入的期望以及可立即实现的购买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消费者需求的规模和强度。宏观经济学中对消费者行为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凯恩斯绝对收入假说;第二阶段是绝对收入假说。生命周期理论的第二阶段,持久收入理论和相对收入理论;霍尔随机第三阶段漫游假设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大量假设。这些理论思想为我们研究居民的消费行为提供了参考和思想。
1.消费理论
(1)凯恩斯绝对收入假说。凯恩斯认为,从短期来看,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主要取决于收入的数量。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的消费也将增加。消费是“完全可逆的”,但消费增长低于收入增长消费倾向逐渐降低。
(2)Dirianni的生命周期假说。假设首先假设消费者是理性的,并且可以以合理的方式使用其收入进行消费;其次,消费者行为的唯一目标是最大化效用。这样,理性的消费者将根据效用最大化的原则,根据自己的预期寿命来安排用于消费和储蓄的收入比例,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将根据其一生的预期收入来安排其消费支出。消费量不取决于个人的当前收入,而取决于其一生的收入。
(3)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设。弗里德曼将个人收入分为永久收入和临时收入。永久收入是稳定收入和正常收入,而临时收入是不稳定收入和意外收入。弗里德曼认为,决定他们的消费支出的是他们的长期,长期收入,而不是他们的短期可支配收入。由于短期可支配收入受许多偶然因素的影响并且经常变化,因此人们的消费与短期不断变化的收入没有稳定的功能关系。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用,人们实际上根据他们可以长期维持的收入水平进行消费。
(4)Dusenberry的相对收入假设。杜森伯格认为,一方面,消费者支出不仅受其自身收入的影响,而且还受到周围人们的消费行为的影响;另一方面,消费者支出不仅受当前收入的影响,而且还受他过去的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影响。
以上的消费理论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收入对消费的影响。收入,特别是稳定收入,确实是影响消费的最重要因素,这次工资收入扣除标准的提高,增加了工人阶级的稳定和持久收入。
2.分析收入对消费的影响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GDP在2000年已超过1万亿美元,人均收入超过800美元。总体而言,它已跃居世界低收入国家行列在“八五计划”期间,这些国家跻身世界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国家行列。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国家统计局都对社会阶层进行了全国抽样调查。调查结果基本得出结论,中国的“中产阶级”人数已大大增加,约占总人口的15%-18%。随着中等收入阶层的崛起,中国的消费率将继续上升,预计将从2002年的58%上升到2010年的65%,到2020年将达到71%,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损失数量超过50%。这样,不仅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和稳定作用。面对市场经济下所有社会阶层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了解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并寻求对策是征税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个人所得税是英国于1799年发起的。经过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它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分配社会财富,组织财政收入,规范经济运作并成为现代政府的重要手段。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后来征收的。自1980年以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调节暂行条例》和《城市工商家庭所得税暂行条例》。 1994年,税制改革将以上三种税种结合起来,实行了新的1999年《个人所得税法》宣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对居民的储蓄利息征收利息所得税。迄今为止,个人所得税已进入中国成千上万户家庭,这直接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利益,并引起了理论界和普通百姓的广泛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统计分析表明,过去20年来,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每年都在快速增长,特别是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个人收入年均增长税收高达48%,年收入增加118亿元。这是同期增长最快的税收;在1980年,个人所得税仅征收了16万元。 2001年,收入增加到995.99亿元,超过了消费税,成为中国第四大税收,在某些地方已成为第二大税收机关税收;它对中国财政收入的增长和个人收入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规模很小,收入所占比例过低,这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阻碍了个人所得税总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因此,必须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和改进。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
首先,公民对纳税的意识不强,对基层代收机构的了解也落后。
在中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间较短。长期以来,大多数纳税人都受到中国传统的个人收入不征税的影响。薄弱,不能主动承担生根的义务,逃税和逃税比较普遍,有的甚至抵税。至于基层征收机构,对个人所得税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了解,加上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税收来源的减少分散和隐蔽的收集和管理更加困难,并且常常没有对收集和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在实际的收支管理工作中,检查松懈,执法不力,处罚不力。另外,社会各界都不利于基层税收征管机构的支持与合作,有的甚至与税务部门合作,使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十分困难。
其次,个人所得税制度本身的特征直接导致不利。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具有公开性和透明度强的特点,其征收选择是在收入分配环节中,这是纳税人经济利益的直接扣除。因此,很容易引起税收冲突,增加征收的难度。这是世界上所有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共同点。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典型特征是分类所得税制度。它的明显特征之一是它不能是累进税。税收不是基于纳税人的综合承受能力,这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纳税人的许多收入难以纳入税收范围,为各种逃税和逃税提供了便利。例如:A,B纳税人,A在12个月内每月可获得800元的劳务收入,无需纳税;乙在一个月内获得了9,600元的劳动报酬,而在剩余的11个月内没有任何收入,他必须缴纳1760元的个人所得税。这种缴税方法容易被他人利用,并且可以通过将数目减少为零来实现避税和逃税的目的。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特定的收款管理方法非常不完善。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的结构和内容相对简单,纳税人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还不够详细,例如缺乏关于纳税人权利的基本规定。具体来说,目前,中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方法有两种:个人申报和扣缴。自我申报系统缺乏必要的支持措施,预扣和支付系统尚未得到严格执行。由于扣缴义务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人不清,一些单位不愿履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或不积极配合,从而难以实现源头控制。税务部门无法获得社会各阶层关于个人收入的准确信息。
行为不能成为有力的打击。
第四,管理方法落后,收集和管理信息不畅通。
第五,对个人收入缺乏有效控制。
第六,目前的模式在扣除个人所得税方面是不合理的。
只有对个人征税是基于“净收入”的概念才有意义。因此,为了获得应税收入,必须从调整后的毛利中扣除纳税人的费用。在现实生活中,每个纳税人为获得相同收入所付出的成本比例各不相同,甚至差异很大;因此,很明显,所有纳税人都从其收入中扣除相同或相同比例的支出。不合理。此外,配偶分开申报的制度是不合理的。在实行累计税率的类别中,配偶的合并申报更为公平,有利于调整家庭的税负。防止偷税漏税,公平分配收入。
此外,中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规范个人收入的税收制度尚待完善,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有一定的限制。
(1)近期目标是加大力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巨额亏损并填补漏洞。目前,我们应该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首先,注意纳税申报。加强预扣和支付。在中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方法有两种:申报方法以及预扣和支付方法。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结合具体行业特点,制定具体的税收申报方法,促进税收申报的全面实施,同时应清楚地看到,在当前的中国税收征管环境下,报税是不可能的在短期内充分到位,有必要加强我国当前公众舆论的抵制和抵制,特别是实施源头控制。同时,应进一步明确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以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的法律约束。。当前,全面深入地执行代扣代缴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最有效途径。
第二是建立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特殊审核系统。将常规检查与常规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应重点关注对重点部门,特殊阶层和高收入个人的重点检查。每年3月前应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以完成对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的普查和科学抽样检查。通过这些检查,将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律的宣传和教育,加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观念。同时,要严厉查处大量偷盗,偷税漏税大案,重大案件和不履行预提义务的重大案件。惩罚,削弱无意申报者的倒霉心理,以规范纳税人的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增强“个人所得税”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是要做好高收入者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各税收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情况明确税收目标,将高收入阶层和高收入者纳入重点纳税人,进行下蹲调查,后续审计,并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解剖典型形式和其他形式,着眼于突破,在各个层面上取得突破,核实高收入者的收入和支出,据此计算税收,同时做好高收入阶层的纳税申报工作,加快这一进程全国税务申报表。对会计核算良好的个体会计采用定额定额收取方法时,采用“最高不低于”的原则,以鼓励个体工商户建立和改善会计核算,指导纳税人自我管理。
第四,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力,优化税收征管机构的服务。公民不仅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还应享有法律赋予的相应权力。缴税很方便,并且拥有知情权,上诉权,隐私权,保密权和举报逃税权。这些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应当予以宣传;它应该得到保护和实施。税务部门应当以优化服务水平为前提,为纳税人创造更加便利的纳税条件。例如,可以使用税收公告,政策咨询和税收政策热线来反映对纳税人的尊重和保护。只有实现主体的权力意识,才会产生更强的税收义务意识和更高的税收意识。
(2)长期目标是解决个人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要树立现代管理思想,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严格,高效的税收制度和征收管理制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税收管理是一门知识丰富,技术实用的学科。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来培训一群了解税法,会计和计算机知识的专业人员,这不仅是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客观要求,并且是建立整个收集和管理系统的固有要求。只有建立一支具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队伍,才能有效地协调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的征管工作,沟通内外部信息,指导税收代理人,发展税收咨询服务。
第二是积极促进税务代理和计算机的普及和应用。税收业务是客观的。这就要求提高全社会的管理水平,顺畅地收集和管理信息,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范围广泛,工作量大;税务代理可以使税务人员免于繁琐的工作。计算机应用和网络化是解决信息不畅问题,完成税源政治监控,实现收入申报,支付监控一体化,实现数据共享,动态管理的根本途径。个人建立收入和财产申报和登记制度的必要条件。
第三是尽快过渡到严格的处罚。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调查和管理较为宽松,处罚不力。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严格管理重罚是有效的方法。严格的管理意味着严格的政策设计,完善的法律制度以及严格的收集和管理。它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通过严格的处罚限制纳税人的行为,减少税收损失,增加财政收入。
第四,税务部门应建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大型信息和数据处理中心。以此为基础,全国各地的纳税申报中心联合起来,组成了覆盖全国各行各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以充分掌握税收来源信息;人数的共享动态处理完善了不同地区和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当时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筛选,判断,总结,审核和统计。只有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才能减少个人所得税损失的面积和数量。
第五,完成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过渡。目前,中国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度,这与税收的公平原则背道而驰,其自身的缺点也增加了征收管理的难度。同时,分类所得税制度难以实现多重调整目标。纵观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发展的历史,个人所得税的总体趋势是从分类所得税制度到综合所得税制度。因此,中国应逐步建立以个人和家庭为主要申报对象的全面的所得税报告,以涵盖所有个人收入。,从税收制度上解决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弊端,尽管综合所得税制度要求较高的综合支持条件和征收管理水平。但是它在实现这一目标方面也应该积极进取。
第六,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来规范个人收入。目前,个人所得税是唯一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种。同时,它直接对人征税;税收负担无法转移。这是纳税人逃避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动机。为了填补税收制度中的漏洞,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有效达到调节个人收入水平的目的,国家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征收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以及建立健全税收制度,规范个人收入。制度避免了仅靠个人所得税打架的情况。
简而言之,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在中国晚期征收的,因此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太窄,收入比例低,个人所得税仍然存在缺陷,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这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的财政收入,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和充分发挥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因此,必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建立与中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科学税收制度,同时,有必要建立强大的部委收集和管理团队。全面有效地监控个人收入,从而不断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国家财政,为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