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按什么来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按什么算

提问时间:2020-04-30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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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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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是依据什么来计算的?

个人所得税是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3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1)对于全面收入,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附税率表);

(2)对于企业收入,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随附税率表);

(3)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州;

特别扣除额,包括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等方面的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并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11条居民个人获得全面收入并每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有预扣税代理人,则预扣税代理人应每月或每月预扣预缴税款;如果获得收入,则应在下一年的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之间结算。代扣代缴预付款办法由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

如果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特殊的额外扣减信息,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每月扣减预缴税款,并且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的薪金,薪金,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有代扣代缴人,则代扣代缴人应按月或按月预扣税款。没有结算和结算。

第12条纳税人获得营业收入,并每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结束后的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并提前缴纳税款;在第二年的3月31日之前结算帐户。

纳税人的利息收入,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移收入和附带收入应按月或按月计算。如果有预扣代理,则应按月或按月支付预扣代理。第二次预扣税。

2018年全国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1,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5000元(起点)-特殊扣除(三险一金等)-特殊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税收项目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收入(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并按月应税收入计算税额。税率根据个人每月工资和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等级。最高级别为45%,最低级别为3%,共7个级别。

2.第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营业收入。按年计算并按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年收入应税收入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性应税收入分为等级,最低为5%,和最高的1级是35%,共有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

扩展数据

国家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和规定,个人的主要减免税政策所得税是: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获得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奖项,环保等豁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设立乡(含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和章程或类似组织,并奖励愿意这样做的人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奖金或奖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具有利息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关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

蔡水子(1999)第267号进一步规定,应当获得按照国家或省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通过将其存入银行的个人帐户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Guo Shui Fa(1999)第180号文件还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用帐户并享受优惠利率存款,对所得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向那些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发出的具体法律通知,一般指国务院批准的其他项目补贴和津贴以及免税补贴和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学术津贴和高级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导致雇员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出现某些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将从以下方面获得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费用或工会资金支付给雇员的临时生活困难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下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的范围,应将其收入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

①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资金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

②每个人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员工的补贴和津贴;

③个人购买汽车,房屋,计算机等的单位不是临时生活困难的补贴。

(7)养老金和救济金(指民政部门向生活困难者支付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事人员的过户费和复员费免收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和离职费退休金),退休金,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1)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规定,免税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