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股票转让个人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 61号):为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定发展,报告经国务院批准。自1997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的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转让公司股权的个人必须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为获得股权而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对于确定原值和费用,纳税人必须提供相关的合法有效证明)
2.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原股东应按照“利润”项对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转移收入”。有两个公式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应收债款按照持股比例归还债务,再分配给各股东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始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始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始股东注册资本所收回的债务总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x原始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始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给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2)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如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股权转让收入和债权债务,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的分配获得股权转让收入+公司原始股东的信贷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支出-原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