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法规定,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或特许权使用费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的确定如下:报酬的收入率为20,税率减30%。每个出版物和出版物的报酬收入均计算一次,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20%×(1-30%)
应税收入=每股收益(≤4000)- 800
每笔收入(> 4000)×(1-20%)
每笔收入的报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扣除额为800元;除20%的费用外,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代理根据预扣税款支付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以很好地用于扣缴费用和奖励扣缴工作的纳税人员。但是,税务机关发现,代扣代缴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未付给代扣代缴人。
此外,这项税收适用于残疾人,烈士,老年人和残疾人士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对于地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诽谤残疾人联合会有效证件以及伤残士兵,孤儿和残疾人收到工资和薪金,劳动报酬,酬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的个人,可能会减少30%的个人所得税。
每次获得的收入确定如下:
(1)某人每次出版一本书,一份报纸并出版相同的作品(文学作品,绘画,照片和其他作品),不管出版。印刷作品后,单位预先付款或交纳费用或支付报酬的,应当将报酬收入合并,并一次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两个,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版物为同一工作而出版,出版或重新出版,并且获得了报酬的收益,则从每笔收益中获得的收入或重新发行的收入可按个人所得税征收。
(2)新闻界对个人的同一作品进行序列化,序列化所得的全部收益应合并一次,并根据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序列化后,将为该书支付报酬,或者按以下方式收取该书出版的收益。
(3)在提交人去世后,对获得报酬的个人,应从其报酬中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读者的朋友仍然不理解,则可以参考以下公式以更通俗地说:
报酬的收入由个人的收入,配额或税率扣除后得出订明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笔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少固定金额800元;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收20%。
按照20%的比例税率,将税额减少3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笔收入)金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时间:应税金额=每个收入的金额×(1-20%)×20%×(1-30%)
示例:为小说出版的人收取的费用为20000元,然后获得10000元邮票。
首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 2240(元)
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 + 10000 )×(1-20%)×20%×(1-30%)-2240 = 1120
例如,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含税金额100元除以1.17,即免税金额85.47,再乘以17%= 14.53元。
化妆品的消费税率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