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41号),投资非货币性资产的个人属于转让个人。非货币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个人所得,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个人在2015年4月1日之前进行了专利投资,则需要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项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5年4月1日起,个人对该专利进行投资,并应遵循“产权转让“收入”项目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利投资税的计算方法
1.政策法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41号),非货币资产中属于个人非货币资产和投资的转移同时发生。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个人所得,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通知中提到的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例如现金和银行存款,包括股权,房地产,技术发明和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
2.计算方法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并对非货币性资产评估计价并记录。评估后的公允价值为非货币资产转移收入。
3.应税收入=非货币资产转移收入-资产原始价值-转移时按照规定支付的合理税费
4.应税金额=应税收入×20%。
通过专利投资股票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货币计价作为企业出资的一种形式,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1.股东签署公司章程,并商定共同投资的金额和方法。
2.专利拥有人委托经财务部门批准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办理专利权变更的注册和公告程序。
3.申请人或其授权代理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并发布相应的评估报告,有关专家对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以及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和专利权转让程序。
4.如果注册机构决定批准变更注册,则应签发“批准变更注册通知书”并续签营业执照。
5.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注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