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个税收管辖区的冲突与协调
税收管辖权是指政府在税收方面的主权,主要包括谁是税收,什么税,多少税。一般来说,税收管辖权可以分为三类:
②居民管辖权,即一个国家有权按照税法对本国居民的纳税人征税。
③民事管辖权,即一个国家有权向具有自己国籍的纳税人征税。
外国税收是指一国与国际经济活动中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是该国国家税收的组成部分。
常驻原则是指
是什么扣除
一。直接信用和间接信用制度
直接信用法与间接信用法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用于解决合法的国际双重征税,而后者用于解决经济国际双重征税。
二。全额信贷和限额信贷系统
三。全面的限额信贷和国家限额信贷制度
综合信用额度限制系统与按国家/地区限制限额系统之间的区别在于,在多国信用额度的情况下,居住国是否同意抵消纳税人的限额和限额下限。
四。税收补贴抵免制度
当政府对其居民的外国收入征税时,允许政府从应税外国收入中扣除该收入所承担的外国税作为费用。仅对已扣减余额征税的方法称为抵扣。法。
3.2减少国际双重征税
推导方法的示例:
假设A国的居民公司在一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A国(居民国)为70万元,B国(非居民国)为30万元。; A国的公司所得税率为40%,B国的公司所得税率为30%。如果A国采用扣除方法,则分析公司的纳税额。
A国公司缴纳的B国税(30×30%)90,000元
A公司的国内外应税所得总额(70,021)910,000元
A国公司在其本国应缴的税款(91×40%)364,000元
一家公司A实际缴税(9 + 36.4)454,000元
结论:减轻但不能避免双重征税
3.2.2救济法
又称低税法,政府根据标准税率扣除居民外国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并以较低的税率征收税款;其国内收入按正常的标准税率纳税。
只能得到缓解,不能免除国际双重征税。
3.2.3免税法
免税法是指政府将其居民的全部或部分外国收入免税。
所有免税法律:政府不对其居民的外国收入征税,并且在确定其国内收入的税率时不认为该外国收入免税。
渐进免税法:政府不对居民的外国收入征税,但是在确定其国内收入的税率时,应将免税的外国收入与国内收入进行汇总一起考虑。
免税法律示例:
所有免税法律:
A国不对B国的收入30万元征税,而仅按适用税率对70万元的国内收入征税。
A国征收的所得税金额= 70×35%= 24.5(万元)
渐进免税法:
根据公司的总收入100万元人民币,A国发现其适用税率为40%,然后将40%税率乘以70万元的国内收入即可获得应纳税额由公司。
A国征收的所得税金额= 70×40%= 28(万元)
3.2.4信用方式
被称为《外国税收抵免法》,也就是说,当政府对其本国居民的外国收入征税时,它允许将已经在国外支付的税款用来抵消该国应支付的税款,因此实际收税付款仅是该国居民应缴纳的税款与所支付的国外税款之间的差额。
信用方式可以有效地免除国际双重征税。
1.信用额度
2.直接信用和间接信用
3.外汇税汇率问题
4.费用分摊
5.税收抵免额抵免
实际上,所有国家都实行配额抵免以确保其自身的税收优惠。也就是说,国内应税税收抵免不能超过以居住国的税率计算的外国所得的应纳税额(信用额度)。
信用额度是允许纳税人从其国内税中扣除的最高金额。它不一定等于纳税人的实际抵免额。
信用额度计算公式
综合信贷限额(或按国家划分的信贷限额)=外国总收入(或外国收入)×居住国的税率
信用额度示例:
A国的总公司A及其在B国和C国的分支机构B和C都是盈利的。纳税额如下。信用额度使用两种方法计算,总部应支付给A国税金:
(1)根据综合限额法计算信用额度
综合信用额度
(1200×50%)×(100 + 100)/ 1200百万
B公司和C公司已缴纳国外税款(60,10,40)100万元
实际信用额100万元
A公司应支付居住国(600-100)的税款500万元人民币
(2)根据国家/地区限制方法计算信用额度
B国信用额度(1100×50%×100/1100)500,000元
C国信用额度(1100×50%×100/1100)500,000元
允许B国的实际信用额度为人民币500,000元
允许C国的实际信用额度400,000
抵免后,甲公司应支付居住国的税款(600-50-40)510万元
在上述示例中,C公司损失了50万元,其他情况相同。
(1)根据综合限额法计算
综合授信额度〔525×(100-50)/ 1050〕25万元
实际信用额度25万元
公司应在抵免(525-25)人民币500万元后,支付居住国的税款
(2)根据国家配额方法计算。
B国信用额度(550×100/1100)500,000元
由于C公司在C国的业务遭受了损失,因此没有信用问题。
公司应在抵免后支付居民的国家税款(525-50)475万元人民币
直接贷记
所谓的直接抵免是指居住国的纳税人使用直接支付的外国税款来抵消该国的应纳税额。
使用直接抵免法计算在居住国的应纳税额的公式为:
在居住国家/地区应缴的税款
=纳税人总收入×居住国实际信贷的税率
直接贷记方法的示例
1)如果A国的适用税率为30%,B国的税率等于30%,并且两国的税率相等,则A国政府允许公司使用B国支付的总所得税来抵销A国总部的应纳税额。
以A国的税率计算的总收入的应税金额
分公司已缴纳国家B税(2000×30%)600万元
实际信用额600万元
总公司应提交给A国
已缴税金(3000-600)2400万元
2)当A国的税率为30%,B国的税率为20%时,总部只能将国外税收抵免用作抵免。根据两国税率之间的差异,补足对A国的税收差异。
分公司已缴纳国家B税(2000×20%)400万元
B国税收抵免额度(2000×30%)600万元
实际抵免额为人民币400万元
总公司应缴税后税额(3000-400)2600万
3)当A国的税率是30%,B国的税率是40%时,居民公司在B国的税款不能全额记入A国。它是根据国家A的税率为国家B的收入计算的税额。
分公司已缴纳国家B税(2000×40%)800万元
抵免后,总行应向A国缴纳税款(3000-600)2400万元
居民公司已缴纳税金总额(800 10 2400)3200万元
间接功劳
所谓的间接信用是指居住国的纳税人使用他们间接支付的外国税款来抵消其本国的应纳税款。
使用直接抵免法来计算居住国的应纳税额:
步骤1:计算母公司间接向子公司所在国家/地区支付的税款。
母公司承担的外国子公司所得税=外国子公司所得税×母公司收到的股息总额/外国子公司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收入
外国子公司所得税=子公司税前总收益×子公司所在地国家/地区的适用税率
如果母公司承担的外国公司所得税不超过国家信用额度,则是母公司可以享受的间接信用。
步骤2:计算母公司从国外子公司获得的收入。
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收入
=母公司收取的总股息+母公司承担的外国子公司的所得税
=母公司收到的总股息+外国子公司的所得税×母公司收到的总股息/外国子公司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收入
也可以使用相对简单的公式来计算:
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收入=母公司的总股息/(1-子公司所在国家/地区的适用税率)
间接信用方式示例
A国的母公司A拥有B国子公司B的50%的股份。A公司在一个纳税年度在该国的利润为100万元人民币,B公司在同一纳税年度在该国的利润为200万元人民币。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按股本比例向母公司支付了股利总额并缴纳了预提税;一个全国公司所得税率为40%,全国公司所得税率为30%,全国公司预提税率为10%。现在计算A国在A国的间接抵免额和应付A国的税款。
B公司支付B公司的企业所得税(200×30%)600,000元
B公司缴纳公司所得税(200-60)的收入140万
B公司向A公司支付总股息(140×50%)70万元
B国征收的预提所得税(70×10%)70,000元
A公司对B公司的所得税(200×30%×70/140)300,000元
A公司来自B公司的收入(70,10,30)100万元
信用额度[(100十100)×40%×100 /(100 + 100)] 40万元
由于A公司间接和直接支付B国的税额为370,000元(30×7),低于信用额度40万元,因此实际信用额是两者中的较小者。
实际信用额度370,000元
A公司应在抵免额[((100 10 100)×40%)800,000人民币之前向A国纳税
A公司应在贷记后向A国支付人民币430,000元的税款(80-37)
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抵免
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抵免是指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以允许居民公司向海外公司征税。扣除国家支付的所得税额。
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抵免包括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但是,大多数国家税法都实行了限额抵免,即扣除额不超过根据国内税法计算的纳税人国外收入的应纳税额。
?? 2。内资企业所得税的间接扣除是避免对母子公司之间转移的所得进行双重征税的一项重要国际措施。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已经在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间接扣除。中国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调整纳税人从其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获得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