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销售是一种混合销售活动,可以合并到增值税销售发票中。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第65号令)规定:下列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的第六条,应分别计算商品销售和非增值税营业额应税服务,并应根据其销售情况而定。商品销售应缴纳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应缴纳增值税;如未作单独核算,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批准其商品销售:(一)销售自产商品并同时提供建筑服务。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条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第二,建筑业是指建筑业。安装工程运营
的税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维修,装修和其他工程运营
(1)房屋建筑是指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造,建造和扩展
(2)安装和安装是指生产设备,电力设备的组装和放置,包括连接到建筑物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安装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操作。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输设备,医学实验室设备和其他各种设备,包括连接到该设备的工作台。梯子和栏杆的安装工作以及要安装的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和喷漆的工程工作。
根据上述规定,设备安装和土建工程在建筑业应纳税。应当开具建设安全发票,并向设备销售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第六条规定:
下列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分别计算商品销售和非增值税服务的营业额,并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