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赠送产品B 10000件,市场价20000元,成本10000元。
会计分录:正常销售,
借款:银行存款23.4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2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3.4
结转成本借款:主营业务成本15
贷款:库存商品-产品A 15对于
礼品,应将礼品产品视为要销售的商品征收增值税,但不包括在计算中。
借用:运营支出1.34(此处引起争议,有人认为应使用“非运营支出”
贷款:应付税款-增值税应交增值税-0.34
库存商品-产品B 1
礼品部分还需要是“输入项的应纳税额转移”。但需要增加一件事:礼物是消费者的偶然收入,销售公司应预扣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赠品部分的会计分录也应增加一个:
借款:营业费用0.4贷款:应交预扣税个人所得税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