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1.公司是制药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内部有两个原材料和制药部门。 200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元,企业所得税为5.94万元。经理建议将公司N改组为一个企业集团,并将原来的两个部门设置为两个独立的会计公司,分别属于A和B的管辖范围。2003年,A和B这两个公司的应税收入为10万元和81万元,N公司的应税总收入仍为18万元,与2002年相同。
计算并分析N公司通过制度改革节省的公司所得税额,具体如下:
2003年,N公司应付的企业所得税= 10×27%+ 8×27%= 4.86(万元)N公司通过制度改革节省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18×(33 %-27%)= 1.08(万元)
示例2.大型机械制造企业生产的A类机械是大件大件商品,其一般运费用于产品销售
过去,该机械公司约占销售额的20%,该公司出售机械并提供运输服务,包括货运
营业税是根据销项税的17%计算的。新税制实施以来已有一段时间,
经研究后,决定成立一家运输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销售A类机械,不再包括销售
包括运费在内,运输费用由运输公司单独结算并结算,运输公司以3%的营业税率缴纳营业税,
将这部分货运的税负从17%降低到3%,并通常购买大型机械作为固定资产
管理,因此它不涉及买方的税收减免,因此单独计算运费不会影响买方从
,但不危害双方的买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