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它是根据应付给雇员的薪水计算的,膳食补充费可以算作雇员福利。
借款:员工应付薪水
-员工福利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如果您没有产生,请记住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个答案更加一致,因为如果您回答第二个答案,则无需提供发票,只需将其列在薪水表中即可,这会增加每个人的薪水成本,并超过了税收起征点。有必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且,这取决于员工提供的发票来确定要输入哪个帐户。这只是合理的避税措施。如果提供了办公用品,则将其包括在“管理费用-办公费用”中。如果发票是餐饮,您只能输入“行政费用-福利费”。
我也遇到了这个问题。由于税收要求“赞助”福利费用,因此这里有两个含义:“一个实际上正在发生,而另一个正在开具合法发票。因此,我认为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支付餐费时
借款:其他应收款-应收餐费
贷款:现金
2.在计算工资支付时,薪金项目既有餐费补贴(列出福利费),也有扣除额(包括应收餐费)。
管理费用-福利费
其他应收款-膳食应收款
贷款:银行存款
这样,可扣餐费用首先通过支付工资而计入福利费,然后通过扣除应收账款而扣除,这是标准化且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