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小企业,尤其是越来越多的初创企业而言,税收通常是一个问题。即使我听过很多节税计划,我也不知道该走哪条路和走哪条路。实际上,节税计划只是一个窗口文件,并不难理解。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旅,越来越多的初创公司面临着纳税的问题。对于中小型企业,特别是企业家来说,即使他们听说过许多节税计划,他们也无法知道应该进入哪个门,应该去哪个门。甚至不清楚行为的哪一部分属于节税计划,行为的哪一部分属于非法逃税。
实际上,纳税和节税计划本身并不是很困难。有时,它就像一层窗户纸。如果将其破坏,则可以清楚地看到。当然,要翻阅这层窗口纸,我们首先必须了解一个概念,即什么是节税计划?
减税计划是减税计划的一种形式。纳税人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采取法律手段,并最大限度地利用优惠条款,以实现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
资助计划避税法
资助计划避税法是指使用某些融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利润水平并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筹资方案的避税措施主要包括两部分:筹资渠道的选择和偿债方法。
一般来说,企业的融资渠道包括:1.财务资金; (二)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三)企业自我积累; (四)企业间借款; (五)企业内部募集资金; 6.发行债券和股票;7.商业信贷,租赁等从纳税的角度来看,这些融资渠道的税收后果截然不同。使用某些融资渠道可以有效地帮助公司减轻税收负担并获得税收优惠。
在正常情况下,从避税的角度来看,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间借贷方法效果最好,其次是金融机构贷款,而自积累效果最差。原因是内部募捐和企业间借贷涉及的人和机构很多,很容易分散和减少税收利润规模,造成“砍山”现象。同样,金融机构贷款也可以实现部分免税和轻度免税:一方面,企业返还利息后,企业的利润减少;另一方面,企业的投资产生收益后,投资机构必须实际承担税收,使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相对减轻。因此,使用贷款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是减轻税收负担和避免部分税收的一种方式。企业自筹资金是资本所有者和占用者的结合,难以分配和抵扣税收,避税效果最差。
贷款,借款和集资的形式都涉及还本付息的问题。因此,它们涉及如何计算成本以及如何将相关费用分配给成本的问题。利息摊销成本方法的差异以及资本交易的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经济活动的地位通常是实现有效避税的关键。
合法避税是指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措施逃避税收义务,减少税收支出。合理避税不是逃税和逃税。避税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增值税
这对老板更有利:赠送优惠券和折扣:购买和销售之间的差异是税收筹划中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如果商品的购买成本很高,则使用折扣销售更具成本效益;成本越低,折扣越大,促销礼品券的优势越明显。
分配处理是可选的,必须计算税收负担:作为一般纳税人,请从另一名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原材料,并且当分配的毛利润少于处理费时,它更具成本效益。使用进料的加工方法。
购买商品时,价格计算并不宽松:对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率为17%,13%,6%,但他们可能获得的进项抵扣率为6%,4%,3%。在一定的销项税额条件下,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抵扣的商品抵扣率越高,企业的购买成本越小,应交增值税也越低。
2.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的营业额征收的营业税。它的最大特点是在流通过程中完全收集了其营业额。因此,业务对象的流通越多,营业税的征收就越多,纳税人的税负也就越大。根据营业税的特点,尽可能减少营业对象的营业额。
3.个人所得税
(1)分阶段纳税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按计算得出的。对于仅具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动报酬,应以该收入为首次,把握此特征,学会适当地分配个人收入的数量,并支付一次性费用。通过更改付款方式,它将变成多笔付款和多张收据,并且纳税申报表可以分多次提交。
(2)使用福利
税收仅针对货币收入,不征收非货币收入。
(3)使用保险
企业和个人按照州或地方政府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并将其支付给指定的金融机构,但个人的当前薪金和薪金收入除外,并且免于支付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包含在个人的当前工资中,并需缴纳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
(1)分税法忽略了集团产生的管理费
集团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和全面的管理职能,并为其子支行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共享支行和企业的管理费用是一种惯例。但是,当前的政策已经改变。新政策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的形式从子公司提取费用。因此,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能在税前扣除。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相关业务的经营方式,否则会产生与税收有关的风险。在新的政策环境中,将其更改为支付服务收入并排除管理费用,以便子公司可以在税前扣除。从总体母子公司的角度来看,只要它们具有良好的收支平衡点,服务费的总公司所得税可以为零。
(2)企业因合理的计划而产生的招待费用并不昂贵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5‰。本年度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规定可以按一定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超出部分不能扣除。假设企业的当期营业收入为M,当期招待费为N,则根据规定,当期扣除税款前允许的商业招待金额为60%×N,同时必须满足不超过5‰×M。由此可以推论,在60%×N = 5‰×M的点上,可以同时满足企业的需求,由此可以得出8.3‰×M =N。也就是说,如果当前的招待费等于营业收入8.3‰的临界点,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上述政策。
(3)了解如何捐赠和计划适当的收入
一些公司发现其应税收入非常大,因此他们必须缴纳大量公司所得税。同时,公司希望通过捐款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因此,这些企业通常采取向公益事业捐款捐物的形式,即从法律上减轻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就捐赠形式而言,基础形式是最好的,其次是现金捐赠,其次是提供劳务,最后是实物捐赠。在现金捐赠中,最好以个人名义捐赠,然后是基金会捐赠,最后直接捐赠给企业。实际上,实现上述目的并不是唯一有效的捐赠方式。如果把捐赠变成一项投资,双方都可以减轻税收负担,效果更好。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有效合理的避税措施对企业的经济利益至关重要。因此,企业应充分了解中国现行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以便有效合理地避税保证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避税法
融资计划的避税方法是指使用某些融资技术使企业获得最大利润并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筹资方案的避税措施主要包括两部分:筹资渠道的选择和偿债方法。
计算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的方法和利率相对稳定且相对较小,并且避免税收的选择很少。企业与经济组织之间的资金借贷在利息计算和资本回收期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回收空间,从而为避税提供了有利条件。主要方法是:增加利息支出,减少企业利润,抵销所得税;同时,以某种形式将获得的高额利息退还给公司,或者以更方便的形式向公司提供担保和其他服务,以实现避税目的。
投资计划避税法
投资计划避税法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有关投资的减免税规定,通过选择投资计划来减轻税收负担。
1.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方法
(1)内外资企业适用的税种比较
所谓的内资企业,是指对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国内个人资产进行投资而建立的企业。它包括五种类型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
所谓外商投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设立的,涉及外资的经济实体。它包括三种类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目前,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征收的税种主要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税种。
内外资企业之间的差异很大:内资企业的优惠税率降低幅度较小,分别为18%和27%。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税率降低幅度较大,分别为15%和24%,主要反映了区域和产业政策的倾斜。内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范围相对狭窄,主要针对第三产业企业,使用“三废”企业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校办工厂,福利生产企业等。 ;适用范围广,主要用于生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港口建设等的企业。内资企业的税收减免期限短,一般为1-3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此外,适用于其他税种的税种数量也有所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种税种;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六种税种。
(2)内资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比较
内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税法统一缴税。税收负担基本上是公平的,但仍然可以通过选择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来实现避税。
假设是中外合资项目,合同要求中方提供车间,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等,而中方则没有现成的办公楼。企业投资建设办公楼并将其提供给合资企业。因此,除投资办公楼建设外,中国公司还应按照规定缴纳固定资产投资调整税。第二是中国公司将相当于建筑物的资本投入合资企业,然后以合资企业的名义建造办公楼,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
3.投资行业选择方法
投资行业选择法是指投资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法规来选择投资行业,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1)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企业之间的税收比较
生产企业主要包括从事以下行业的企业:(1)机械制造业,电子业; (2)能源工业(不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 (三)冶金化工建材行业; (4)轻工,纺织,包装业; (5)医疗器械,制药业; (六)农林牧渔业和水利产业; (七)建筑业; (运输业(不包括客运);(9)技术开发,地质普查,工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直接用于生产服务; (十)国务院税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已确定的其他行业包括:建筑,安装,组装工程设计并为工程项目提供人工服务(包括咨询服务);从事饲养,繁殖,种植;从事生产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使用自己的运输工具和存储设施直接为客户提供存储和运输服务。
非生产型企业是指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
生产企业和非生产企业之间的税收差异主要体现在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中。经营期超过十年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开始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到五年级此外,对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能源,交通运输,港口,码头,机场以及产品出口和先进技术的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对于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所得税减免并没有任何意义。
(2)投资行业选择避税的特定方法
在做出投资决策时,投资者应使其投资行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反映税收政策指导。通过对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企业不同税收优惠的分析和比较,综合考虑到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总体负担,选择最佳的投资计划。实际上,有几种典型的避税方法可供参考:
1.全面使用避税法。也就是说,企业通过综合利用“三废”开发产品,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减免税综合利用范围:一是企业使用除产品设计规定外,从废物资源中回收的各种产品;二是综合利用废渣,利用工矿企业开采废石,尾矿,碎屑,粉尘,粉末,污泥及各种废渣产品;第三,利用废液,利用工矿企业生产废水,废酸液,废碱液,废油等废液产品;四,废气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加工过程中排放的烟气,从转炉铁合金炉回收的可燃气体,焦炉煤气,高炉放气等生产的产品;功率;六是利用盐场水或电厂热水来开发繁殖产生的产品;七是利用森林砍伐,砍伐树木和加工残留物来生产产品。
采取综合利用避税法的企业应有两个前提:一是使其产品属于减免税范围,并得到有关方面的承认;第二,避税成本不会太大。否则,如果企业不是综合利用企业,为了获得减免税的好处,改变生产形式和生产内容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2.出口退税和避税法。也就是说,一种使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的避税方法。中国税法规定,申报退运的所有出口产品应退还所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但国家无法退还的产品除外。出口退税产品,应按照国家统一批准的退税率计算退税率。
企业采用出口退税和避税方法。必须熟悉退税的范围和退税的计算方法,力争使企业出口达到合理退税的要求。对于某些企业而言,欺诈税务官员或海关官员的“出口退税”是不可取的。
费用费用避税法
成本费用避税方法是通过对企业的成本和费用项目进行合并和核算来实现最佳价值,从而实现少交税或少交税的避税方法。采取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前提是在政府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条例的范围内利用成本费用价值的最佳组合,以实现利润的最大抵销并扩大成本计算。可以看出,在法律范围内运用某些技术是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基本特征。
首先,物质计算避税法
物料计算方法是指在企业计算物料成本以最大化成本价值时最有利于企业自身的成本计算方法。
物料是企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料价格是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材料价格的波动不可避免地会影响产品成本的变化。但是,在物料市场价格频繁变化的情况下,物料成本如何包含在成本中会直接影响当前成本值的大小;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规模。根据中国金融体系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方法将企业物料成本计入成本:
1.先进先出方法。先进先出法是基于以下假设:首先将物料放入仓库,然后再进行开票;以及一种计算方法,用于根据此假定的成本流序列对已发出的物料和余额物料进行评估。因此,当材料成本按照先进先出法进入成本时,首先根据材料的存储时间和顺序将首先存储的材料包括在成本中。
2.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一种通过使用期初的库存数量和本期每批次收入中的物料数量作为权重来计算物料平均单位成本的方法。
3.移动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是指以每笔收入的金额和每笔收入之前的余额为权重,计算每次收到物料后物料的平均单位成本的方法。在移动平均法下,企业每次存储物料时,都会根据库存物料的数量和总成本计算新的平均单位成本,并根据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确定已使用或已产生物料的评估。该方法实际上是加权平均法。
4.个人定价方法。单个评估方法也称为特定标识方法,该方法是在每次使用或发送物料时将其存储入库时找出其实际成本。
5.后进先出方法。后进先出方法基于以下假设:首先发行随后存放的物料,并根据此假定成本确定已收或已发送物料的评估以及期末的物料流程顺序。每次接收或发送的物料都是假设以后要存储的物料,期末的物料是最先存储的物料。
以上五种不同的评估方法对企业的成本,利润或税收有不同的影响。一般来说,材料的价格一直在上涨。如果以后进来的材料先出,成本上的成本会很高;而先进先出法不可避免地会使成本降低。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使用。如果企业处于所得税的免税期,则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获得的免税额就越大。这样,企业可以选择先入先出的物料成本计算方法,以减少物料成本的当前摊销并延长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在纳税期内,实现的利润越多,所支付的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可以选择后进先出的方法,并尽可能扩大当期的材料成本减少当前利润,减少交所得税的目的。
二,减税计算方法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失(包括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部分价值。折旧的计算是一个成本分摊过程,即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在其估计的有效使用期内以合理和系统的方式分配。这不仅是收回投资,使企业将来有能力更换固定资产,而且还可以将资产的成本分配到每个收益期,并在此期间实现正确的收支比率。
由于折旧包含在产品成本中,因此折旧与公司当前成本的大小,利润水平和应纳税所得额直接相关。因此,如何计算折旧就变得非常重要。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固定资产原值; (二)固定资产的残值; (三)固定资产清算费用;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有许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常用的折旧方法如下:
1.使用寿命方法。使用寿命方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估计净残值,并根据平均使用寿命计算折旧的方法。使用寿命方法也称为平均使用寿命方法和直线方法,它以折旧的方式将折旧分配到使用寿命的每个期间。因此,以这种方式计算的折旧额在使用的每年或每月中是相等的。
2.生产方法。生产方法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会随着使用程度的降低而降低,因此,固定资产的平均使用寿命将平均寿命方法更改为可使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
3.工作时间方法。此方法与生产方法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将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更改为工作时间。
4.加速折旧方法。加速折旧法,又称为递减折旧费用法,是指固定资产在每个期间应计提的折旧费用,该费用在初期增加很多,而在后期增加较少,从而相对加快了折旧率。
使用加速折旧方法可以加快使用寿命内要补偿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固定资产可以提前报废或折旧,因为无论采用哪种折旧方法,折旧总额从固定资产使用的整个期间来看都不会发生变化,因此对企业的总净收入没有影响。但是,从每个特定年份的角度来看,由于采用了加速折旧方法,应计折旧将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阶段进行更多的摊销,而在后期阶段则减少。
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导致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的时间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度折旧金额的提取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抵销程度,从而导致累进税制下的税额不同以及根据该折旧法承担纳税义务的时间不同。比例税制。企业使用这些差异进行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佳折旧方法以实现最佳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