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想法:
只要没有关联交易,也就是说所收取的费用是“公平的”,那么该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因此,如果贵公司尚未支付的商标使用费已计入企业当期费用,则应全额代扣企业所得税。如果不包括企业的当期成本和费用,则无需预扣企业所得税。
您的公式是计算增值税
增值税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收入(不含税)*税务局批准的税率*税率
建议咨询税务局如何操作
仅供参考
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从应税所得中扣除50%,税率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所在单位的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